信息时报讯 (记者 林志吟) 连续四次举牌都不披露,成都路桥股东李勤的违规举牌行为已遭到监管。近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向李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

  据成都路桥此前的公告,李勤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12月29日通过深交所竞价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3700.06万股,增持比例达5.0176%;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4日增持公司股份3699.94万股,增持后持股比例由5.0174%增至10.035%,增加了5.0174%;2016年1月21日到1月26日增持公司股份3700.90万股,增持后持股比例由10.035%增至15.054%,增加了5.019%。

  四川监管局表示,李勤在增持成都路桥股份达到5%时及之后每增加5%时,均未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买入成都路桥的股份。按照规定,现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而前述3次举牌违规后,李勤在第4次举牌也再次触及信披违规。

  四川监管局表示,李勤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17日期间,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股份3688.30万股,增持后持股占成都路桥总股本比例达20.0554%,成为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2016年3月2日,李勤编制并通知成都路桥公告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未按照有关规定由财务顾问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盖章、签字,并载明财务顾问有关意见和声明,不符合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四川监管局现也责令李勤采取措施改正上述问题。粗略统计,李勤四次举牌耗资近12亿元。

  李勤增持引发董事会的反对。3月11日,成都路桥第四次董事会就召开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李勤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议案。

责任编辑:马天元 SF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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