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09日07:11 投资快报

  投资者可组团索赔的90家上市公司(一)

  记者 余以墨

  证监会一如既往铁拳整治信披违规的A股上市公司,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处罚名单公开。《投资快报》记者从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处获悉,目前中 国证券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或可准备索赔的上市公司高达90家!这些被开出罚单的公司,几乎都逃不出股价大跌的命运,投资者损失惨重,而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索赔 是挽回损失的唯一途径。

  在2016年315来临之际,《投资快报》金融315栏目联合专业维权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代理投资者索赔的经验,梳理出来目前可提起索赔 的90家上市公司的违规信息以及索赔条件、管辖法院供参考。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我们的“抱团取暖“公益平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投资者目前可以索赔的90家上市公司的主要信息:

  1、大智慧(601519)涉嫌虚假陈述案

  2015年11月6日,大智慧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顶格处罚大智慧。经证监会查明,大智慧2013年涉嫌提前确认有承诺 政策的收入8744万元;2013年以“打新”等为名营销,涉嫌虚增销售收入287万元;涉嫌利用与广告公司的框架协议虚增2013年收入93.34万 元;延后确认2013年年终奖减少应计成本费用2495万元;涉嫌虚构业务合同虚增2013年收入1,567.74万元;子公司涉嫌提前合并天津民泰,影 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25万元,影响商誉433万元。

  索赔条件:

  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5月1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勤上光电(002638)虚假陈述案

  2014年5月13日,勤上光电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勤上光电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未依法披露2009年内销第二大客户公司以及澄清公告中否认与品尚光电存在关联关系。

  2015年3月17日,勤上光电公告,因未披露与第一大股东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再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1、在2013年3月26日之前买入勤上光电股票,并在2013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2、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2日之间买入勤上光电股票,并在2014年12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南纺股份(600250)虚假陈述案

  2014年5月17日,南纺股份公告其虚假陈述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其2006年到2010年5年间连续虚构利润累计3.44亿,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百分比从130%到5500%不等。

  索赔条件:

  在2007年3月31日到2012年3月27日之间买入南纺股份股票,并在2012 年3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已有投资者获得法院的胜诉判决,建议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案管辖法院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4、海润光伏(600401)虚假陈述案

  2015年10月23日,海润光伏公告因误导投资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目前已引发数百投资者提起索赔。

  索赔条件:

  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3日之间买入海润光伏股票,并在2015年2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5、莲花味精(600186,现简称莲花健康)虚假陈述案

  2014年6月14日,莲花味精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莲花味精 2006年、2008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将尚未到位的政府补助款项入账虚增2007年利润1.94亿、2008年利润3亿。

  索赔条件:

  在2006年3月6日到2010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莲花味精股票,并在201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神开股份(002278)虚假陈述案

  2015年2月6日,神开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增利润等被罚30万。

  索赔条件:

  在2011年2月24日到2013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神开股份股票,并在2013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已有投资者通过判决或调解形式成功获赔,建议投资者积极参与该案索赔。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7、友利控股(000584)虚假陈述案

  2014年6月27日,友利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而被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3年4月23日到2013年7月30日之间买入友利控股股票,并在2013年7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8、上海三毛(600689)虚假陈述案

  2014年12月23日,上海三毛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上海三毛未及时披露重要控股子公司贷款逾期等重大事件,构成虚假陈述。

  索赔条件:

  在2013年1月28日到2013年3月22日之间买入上海三毛股票,并在2013年3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建议投资者积极索赔。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9、新中基(000972)虚假陈述案

  2014年7月8日,新中基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06年至2011年年度财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而被证监会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06年1月24日至2012年3月21日之间买入新中基(000972)股票,并在2012年3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

  10、宝硕股份(600155)虚假陈述案

  2014年8月1日,宝硕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未按规定披露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定期报告虚增利润、货币资金虚假记载、人为调整2006年半年报报表等违法行为,被处顶格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0月23日之间买入宝硕股份股票,并在2006年10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11、金谷源(000408)虚假陈述案

  2014年10月14日,金谷源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而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2年1月13日到2013年12月7日之间买入金谷源股票,并在2013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12、泸天化(000912)虚假陈述案

  2014年9月4日,泸天化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重大担保事项而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3年12月27日到201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泸天化股票,并在201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3、多伦股份(600696,现简称匹凸匹)涉嫌虚假陈述案

  2015年12月30日,匹凸匹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匹凸匹公司处罚40万元。

  索赔条件:

  在2013年3月2日至2015年4月15日之间买入多伦股份股票,并在2015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4、宏磊股份(002647)虚假陈述案

  2014年11月7日,宏磊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2年半年报、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宏磊集团占用宏磊股份的关联交易情况而被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2年4月1日到201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宏磊股份股票,并在2013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5、康达新材(002669)虚假陈述案

  2014年10月18日,康达新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证监会认定康达新材未按规定报告会后事项、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构成虚假陈述予以公司60万元罚款。

  索赔条件:

  在2013年7月6日之前买入康达新材股票,并在2013年7月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该案已有投资者经过两审均获得胜诉的判决,建议投资者积极参与该案的索赔。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6、东贝B股(900956)虚假陈述案

  2014年9月11日,东贝B股发布了《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东贝股份未披露或未如实披露与艾博科技、法瑞西两家公司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东贝集团未如实将上述信息向上市公司报告被证监会认定虚假陈述,对东贝集团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06年10月17日到2011年12月22日之间买入东贝B股股票,并在2011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17、超日太阳(002506,现简称协鑫集成)虚假陈述案

  2015年6月5日,协鑫集成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超日太阳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索赔条件:

  1、在2011年12月16日到2012年10月17日之间买入超日太阳股票或债券,并在2012年10月1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2、在2012年3月26日到2013年1月23日之间买入超日太阳股票或债券,并在2013年1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18、三峡新材(600293)虚假陈述案

  2015年1月6日,三峡新材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2011年、2012年财务造假被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2年4月11日到2013年10月15日之间买入三峡新材股票,并在2013年10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19、迪威视讯(300167 )虚假陈述案

  2014年12月30日,迪威视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迪威视讯2010、2011、2012年通过虚构业务合同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利润超过2000万元,被行政处罚60万。

  索赔条件:

  在2011年4月15日到2013年7月29日之间买入迪威视讯股票,并在2013年7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欣龙控股(000955)虚假陈述索赔案

  2014年6月27日,欣龙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项目合作协议、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债权债务协议、未按规定披露资产受赠事项被证监会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1日之间买入欣龙控股(000955)股票,并在2013年4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1、三木集团(000632)虚假陈述案

  2015年1月9日,三木集团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被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3年4月16日至2014年7月11日之间买入三木集团股票,并在2014年7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2、ST生化(000403)虚假陈述案

  2015年1月10日,ST生化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披露重大涉诉事项以及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被证监会罚款40万。

  索赔条件:

  在2006年6月20日到2013年4月23日之间买入ST生化股票,并在2013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3、恒立实业(000622)虚假陈述案

  2015年1月24日,恒立实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公司将未签订的《增资框架协议》披露为已签订,构成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3年3月15日至2014年6月11日之间买入恒立实业股票,并在2014年6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4、风神股份(600469)虚假陈述案

  2015年3月10日,风神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被处以60万元罚款。

  索赔条件:

  2012年4月6日到2013年12月18日之间买入风神股份股票,并在2013年12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5、露笑科技(002617)投资者维权案

  2015年3月24日,露笑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未披露资金被露笑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情况,被处以30万元罚款。

  索赔条件:

  在2012年11月27日到2014年9月10日之间买入露笑科技股票,并在2014年9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6、华塑控股(000509)虚假陈述案

  2014年8月30日,华塑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及时披露相关协议及担保事项以及2010年年报、2011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0年12月27日至2013年1月4日之间买入华塑控股股票,并在2013年1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7、华锐风电(601558)虚假陈述案

  2015年11月11日,华锐风电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主要违法事实: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

  索赔条件:

  在2012年4月11日到2013年3月7日之间买入华锐风电股票、债券,并在2013年3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8、上海家化(600315)虚假陈述案

  2015年6月13日,上海家化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证监会对上海家化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08年4月1日至2013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上海家化股票,并在2013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9、南京医药(600713)虚假陈述案

  2014年3月20日,南京医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南京医药存在未及时披露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事项,以及未及时披露委托收购股权事项。

  索赔条件:

  在2011年12月4日至2012年3月7日期间买入南京医药股票,并在2012年3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30、创兴资源(600193)虚假陈述案

  2015年8月18日,创兴资源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2年5月12日到2014年3月28日之间买入创兴资源股票,并在2014年3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1、南华生物(曾简称赛迪传媒,000504)虚假陈述案

  2015年9月24日,南华生物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1、在2012年12月4日至2013年1月17日之间买入南华生物股票,并在2013年1月1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2、在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0月27日之间买入南华生物股票,并在2013年10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32、中科云网(002306)虚假陈述案

  2015年12月10日,中科云网公告因2012年年报及2014年一季报存在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

  索赔条件:

  1、在2013年4月23日到2014年1月29日之间买入中科云网股票,并在2014年1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2、在2014年1月28日到2014年8月30日之间买入中科云网股票,并在2014年8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3、天目药业(600671)虚假陈述案

  2015年11月4日,天目药业公告,因公司转让子公司60%股权未披露、201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被证监会顶格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1、在2013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22日之间买入天目药业股票,并在2014年8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

  2、在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天目药业股票,并在2014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4、五洲交通(600368)虚假陈述案

  2015年8月6日,五洲交通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五洲交通对相关重大事项既未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临时报告进行披露,也未在2013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五洲交通同时对相关股权竞买款项用途作出虚假披露。

  索赔条件:

  2013年5月23日至2014年3月21日之间买入五洲交通股票,并在2014年3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35、上海物贸(600822)虚假陈述案

  2015年6月13日,上海物贸(600822,900927)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08年至2011年年报中虚增资产和利润总额,201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09年3月17日至2013年10月11日之间买入上海物贸或B股股票,并在2013年10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36、亚太实业(000691)虚假陈述案

  2016年2月24日,亚太实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因亚太实业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存在收入和利润等不实,证监会对亚太实业顶格处罚60万元。

  索赔条件:

  在2011年4月22日到2015年6月5日之前买入亚太实业股票,并在2015年6月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37、奥特迅(002227)虚假陈述案

  2016年1月9日,奥特迅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奥特迅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晓霞被采取强制措施未依法披露,在独立董事的督促下,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予以披露。

  索赔条件:

  在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8月27日之间买入奥特迅股票,并在2015年8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8、天津磁卡(600800)虚假陈述案

  2014年10月30日,天津磁卡公告,因未按规定披露环球化学是其子公司及未将控股子公司环球化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虚计2006年至2012年各期年报合并利润两项违法行为,被证监会顶格罚款60万。

  索赔条件:

  在2006年7月24日至2013年9月10日之间买入天津磁卡股票,并在2013年9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39、零七股份(现简称全新好,000007)虚假陈述案

  2014年6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2016年2月26日,零七股份分别公告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由于零七股份违规事实较多,符合条件的时间段也较多,在2012年2月7日到2015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零七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均有可能符合索赔条件,具体提供买卖时间后判断。

  本案管辖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0、大有能源(600403)涉嫌虚假陈述案

  2015年10月17日,大有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有能源违规主要涉及 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间涉嫌欺诈发行以及2013年半年报涉嫌信披违规。

  索赔条件:

  在2012年2月20日至2013年10月24日之间买入大有能源股票,并在2013年10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1、承德南江(南江B,原承德大路,200160)虚假陈述案

  2015年6月2日,承德南江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的主要违规事实为未及时披露签订重大合同及资产购买与处置事项、2010和2011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签订重大合同及资产购买与处置事项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索赔条件:

  在2010年12月1日至2012年6月19日之间买入南江B股票,并在2012年6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42、*ST中富(000659)虚假陈述案

  2015年3月11日,*ST中富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ST中富2012年12月临时信息披露和向监管机构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条件:

  在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8月3日买入*ST中富(000659)股票,并在2013年8月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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