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25日讯

  茂化实华25日晚间公告,公司召开董事会以5比4通过大股东23日提交提案,该提案的主要内容是撤回大股东10月18日《北京泰跃关于提议茂名石化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重新选举相关董事的提案》,由此,茂化实华取消原定于11月30日要召开的股东大会。

  茂化实华原定于11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主要内容是投票表决撤销刘华董事长职务,新增实际控制人刘军提名的董事。

  刘军试图以此方式重新控制茂化实华的努力遭遇挫折。此前茂化实华的实际控制人刘军和其派驻到茂化实华的董事长刘华(刘军之姐)矛盾公开化。

  从董事会投票结果上看,有5名董事站在刘华一边,4名董事在本次投票中成为刘军的同情者。

  刘军一方在得知25日茂化实华董事会将投票决定是否取消11月30日股东大会时开展紧急斡旋,但从25日表决情况看,对董事说服工作显然并没有达到目的。

  外人始终疑惑刘军和刘华矛盾缘何爆发,据说是由于去年茂化实华大股东北京泰跃财务人员向刘军汇报了情况,还在监狱中得刘军认为公司资产被转移或贱卖,而这是由刘华造成,刘军希望刘华退出,但最后没有谈拢。

  刘军控制北京泰跃管理层,可以对茂化实华发起提案,尽管刘华没有股权,但控制北京泰跃股东层面,可以以股东大会名义撤销刘军一方提案,这种事情去年年末已发生一次。

  从形式上看,北京泰跃股东大会的效力的确要高于管理层决议。11月21日北京泰跃股东大会上盖着两个股东神州永丰和东方永兴的公章,尽到了程序正义。

  刘霞(刘军之姐)23日出具的声明函表示,北京泰跃(代理人)10月19日提交的《提案》是北京泰跃管理层的意思表示,并未取得北京泰跃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北京泰跃作为独立法人,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事,并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由于北京泰跃两名董事因辞世和服刑无法履行职责,无法召开董事会,因此北京泰跃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其意思表示是北京泰跃最高及最后的意思表示。

  但刘军一方表示,他们已经更换了东方永兴公章,已在报纸公开刊登,刘华一方所盖公章为假,因此股东决议无效,此外作为东方永兴和神州永丰的股东,刘军认为东方永兴和神州永丰上述做法违背其意志。

  北京泰跃有两个法人股东:东方永兴,占股20%;神州永丰,占股80%。东方永兴中,刘军占股82%,刘汉元占股18%;神州永丰中,刘军占股80%,刘汉元占股20%。

  刘军一方24日向深交所[微博]表示,一旦审议通过,原定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可能不再召开,这必将严重侵害到北京泰跃的合法权益。对此请求深交所所对茂化实华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予以监督。

  刘霞(刘军姐姐,刘华一方)23日出具的声明函表示,北京泰跃(代理人)10月19日提交的《提案》是北京泰跃管理层的意思表示,并未取得北京泰跃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北京泰跃作为独立法人,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事,并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由于北京泰跃两名董事因辞世和服刑无法履行职责,无法召开董事会,因此北京泰跃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其意思表示是北京泰跃最高及最后的意思表示。

  刘军也可以通过股东大会,重新夺回对北京泰跃两个股东控制,但由于另一个股东刘军之父刘汉元去世,使召开股东大会困难重重。

  刘军妻子和孩子在泰跃系中均无职务。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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