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9月1日讯 金宇车城(000803)周二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微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个别董事、高管因“编造、传播剑南春借壳金宇车城”的虚假信息,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2015年6月9日,金宇车城收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专用介绍信》,公司董事长胡先林、副董事长彭可云、总经理陈敏、董秘罗雄飞亦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个别董事、高管涉嫌 “编造、传播剑南春借壳金宇车城”虚假信息,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重庆证监局调查。

  经查明,唐均在罗雄飞的安排下,使用“经向公司内部人士求证”、“最近频繁接触,可能已经谈妥”等看似确信又具有误导性的词汇,编造了金宇车城重组传闻这一虚假信息并在东方财富股吧进行了传播;胡先林未承认直接安排或指使罗雄飞安排人在网络上发布关于金宇车城重组的传闻,但他向罗雄飞明确要想办法推出澄清公告,并在5月18日罗雄飞向他汇报找人发贴的情况后签署了澄清公告,可以认定胡先林对罗雄飞安排人员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进行了事先概括授权与事后认可。

  证监会认为,胡先林等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的“扰乱证券市场”行为。

  证监会责令胡先林、罗雄飞改正,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责令唐均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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