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首席记者 韩祖亦
一场场的雾霾污染,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影响范围,正成为困扰公众的巨大环境威胁。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上市公司却成为助力雾霾肆虐的污染源。随着环境执法和社会监督的日益强化,屡屡超标违规排放的重化工类上市公司面临的环保风险,值得投资者关注。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上千家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违规超标记录,其中电力、钢铁、有色、水泥和化工等5个雾霾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违规比例更高。2014年启动在线监测数据实时公开后,进一步凸显了部分雾霾相关重点行业上市公司所存在的频繁超标排放行为。”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14日对经济导报记者如是表示。
在其所属机构参与发布的绿色证券2期报告《上市公司的雾霾风险》中,山东钢铁(600022)、青岛碱业(600229)、恒天海龙(000677)、金晶科技(600586)、太阳纸业(002078)、滨化股份(601678)等数家鲁股,均因超标违规排放登上黑名单。其中,据报告披露,在8月1日至10月31日共计92天的时段里,青岛碱业、恒天海龙在线监测数据超标尤其严重,每日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颗粒物)等污染物均超过国家标准,令人咋舌。
凸显
据统计,截至12月5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色证券数据库已收录了1069家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关联方的不良环境监管记录,占上市公司总数的近四成。其中,因山东重化工业分布密集且规模较大,鲁股占比不小。
导报记者注意到,山东钢铁旗下济南分公司和莱芜分公司炼铁厂,今年多次受到各级环保部门的违规通报。今年6月、8月,济南市环保局出具的重点污染源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山东钢铁济南分公司二氧化硫分别超标11.6倍及2倍,是当月检查企业中二氧化硫超标倍数最多的企业。莱芜分公司炼铁厂的表现更令人失望,省环保厅出具的山东省国控重点污染源2014年第一、第二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其多个烧结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超标倍数最高达14倍。
也因此,在今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山东钢铁莱芜分公司炼铁厂被列入“尚未彻底解决信访舆情反映环境问题的企业名单”。
“公司肯定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减排、环保手段,各项设施也都在使用,目标就是向着更加环保努力。”山东钢铁证券部一名工作人员对导报记者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出现超标排放问题,是比较特殊的。“可能是当时停产,或者正在检修,肯定不是常规情况。”
作为山东造纸行业龙头的太阳纸业,也登上了黑名单。据报告统计,在今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的92天里,太阳纸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颗粒物)等污染物有80天存在超标排放情况,占比高达87%。
对此,太阳纸业负责环保工作的王姓工作人员予以否认,“虽然没有去核实这个时间段是否存在超标排放,但我认为不会。”
刚刚发布重组公告,即将转型成为“山东文化行业第一股”的青岛碱业,在上述92天里,每天均存在超标排放,超标天数占比达到100%,可谓排污大户。
此外,金晶科技下属的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中国铝业(601600)下属的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热电厂,以及滨化股份下属的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等鲁企,也均在上述92天的统计时段中出现70天以上的超标情况。
虽然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的鲁企众多,但马军还是充分肯定了山东的信息公开程度。“之所以有这么多鲁企,是因为山东的重化工业规模较大,这从每年的燃煤量数据便可判断。更重要的是,山东对环境监管要求严格,且公开程度高,实时数据等信息透明度在全国数一数二,这使得鲁企的问题更加凸显。而山西、广东等地尚未实现实时公开,这些区域内的企业排放风险几何,社会公众不得而知。”
压力
在马军看来,具有公众性的上市公司,本应承担更多的环保责任,如今却成为污染大户,归根结底是违规成本太低。“例如建滔化工(00148.HK)旗下全资子公司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因恶意偷排、超标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被邢台市环保局处罚145万元并没收100万元违法保证金,成为当地环保执法史上单次开出的最高额罚单。然而,对于年盈利数亿元的上市公司而言,震慑力也十分有限。不过,这种状态即将改变。”
被其寄予厚望的,便是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其中写入了“按日计罚”等强力措施。
“以青岛碱业为例,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其在今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存在连续超标排放,超标率为100%,涉及多个废气排放口。假设环保部门在此期间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检查及复查,并采取‘按日计罚’方式,根据可供参考的计算方式,青岛碱业最高将面临920万元的处罚。”马军表示。
导报记者查询得知,2013年在收到青岛市财政局拨付的限产减排奖励资金1.6亿元的助力下,青岛碱业当年实现净利润2428.74万元;2014年上半年则实现净利润2093.31万元。因此,仅3个月便高达920万元的环保处罚,对于公司的业绩拖累不可小觑。
“随着环境执法和社会监督日益强化,作为超标排放大户的上市公司,将会面临切实的经营压力。”马军表示,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向环保机构咨询具体个股的排污状况,“大家开始考虑,企业的违规超标排放行为,是否将会转化为对公司利润的实质性影响。因此,只有让屡屡超标排放的上市公司感受到风险,才能在法治基础上激发雾霾重点行业上市公司的规模减排,这也有助于通过优胜劣汰,解决相关行业严重的产能过剩。环保主管部门更应加强执法,继续扩大信息公开,以社会监督促进‘按日计罚’等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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