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投资时报》记者调查,南京银行员工违规帮助客户伪造“诚易贷”申请材料,并加收3%的手续费,南京银行称正在调查,此举或致其面临行政处罚
文|《投资时报》记者 戴高城
贷款审批不严,易给银行的资产质量带来巨大风险。然而,在个人贷款审批环节,一些银行依旧没有堵上管理漏洞。
南京银行最近推出的“诚易贷”,是面向老百姓的消费贷款产品,因无需担保、无需抵押、申请便捷、无手续费等特点,在市场上受到一定追捧。不过,银行的审查依据仅是个人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这就为贷款的审批操作提供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投资时报》记者11月份调查发现,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的“诚易贷”业务暗藏猫腻。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银行员工会帮助客户伪造申请材料,并私下收取手续费。
对此,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在给本报的回复中,既未作出正面回答,亦未否认。
尽管在律师看来,这样的现象已经成为消费贷款的常态,且违规行为很难上升至刑事层面,不过一旦给银行方面造成损失,其结果则完全不一样。
帮忙造假加收3%手续费
李实(化名)因个人资金周转问题急需贷款,其通过网上查询比较,选择了南京银行,随后其来到了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徐家汇网点,经放贷员推荐,他选择了消费性贷款“诚易贷”。
南京银行的宣传资料显示,“诚易贷”是南京银行“易贷”系列的一个新成员,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个人贷款产品,旨在以快捷方便的审批流程和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购买大件商品或服务消费等个人资金需求,如:购房、家装、结婚、旅游、教育、家电、汽车等产品或服务的消费。
该款产品在宣传中称,客户仅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收入证明文件,即可贷款8000元~60万元不等的金额。
但事实上,由于需经银行方面审核,想要贷到相对高额的款项并不那么容易。
一般而言,客户提供的收入证明直接影响了贷款金额,所以南京银行一位内部员工告诉《投资时报》记者,“客户应尽可能让单位开具较高的收入证明,随后放贷员在审核时就可以‘放水’”。
上述员工还称,“要想获得贷款,必须要有相应的购物证明以获得银行信任”。
记者从李实处获得一份购买家具的合同,正是上述员工所称的购物证明。
合同显示,李实向上海两家家具公司分别购买了10万元和25万元的家具。不过李实私下告诉记者,他其实并没有买过,合同为银行内部人员提供,甚至合同上的签名,也是银行内部员工PS的。
李实拿到的仅是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则跟随申请材料一并递交给了银行,同时还有家具公司开具的所谓购买家具的发票,不过李实表示,他并未见过发票。
随后,南京银行员工向他提出要收取3%的手续费,称家具公司虚开发票也是要成本的,这笔费用必须由客户出。
该员工还解释称,3%的费用还包括请人接电话的钱,由于银监会在事后会对贷款进行抽查,抽查电话包括卖方公司、客户本人、关联人等,有些电话一查就会露陷,所以他们需要专门安排人来处理这些抽查电话(接电话的人需要背诵贷款人的资料等)。
记者对这种做法感到吃惊,但该员工却不以为然,声称这样的事情在业内已是常态,“别的银行收取的中介费比我们还高”。
不过,他坚称个人并未从中获利,所有费用均花在合同公司和请人接电话方面。
据了解,他们的合作方不仅有家具公司,还包括装修公司等,主要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南京银行称还在调查
针对员工协助伪造审批材料的问题,《投资时报》记者将采访函发给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在给记者的回复中未作出正面回答,仅表示,“南京银行历来重视员工行为管理,本行制定颁发了信贷从业人员禁令、员工行为规范、廉洁从业承诺等多项规定,并在业务办理时要求向客户送达《告客户书》,明示本行相关规定并敦请客户监督。本行对于违规行为均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个人行为持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
此外,南京银行还表示,“已组织核实排查,对涉嫌违反本行禁令的,本行将在查实后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对相关后续事宜视情做出处理。”
贷款审批环节的漏洞无疑会给银行埋下风险隐患。在前期的采访中,南京银行的另一内部员工曾对记者表示,此前他们类似的操作导致了几笔坏账,南京银行最后以起诉客户收场。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郑建刚律师表示,“该行为是否构成信用诈骗罪主要是看是否给银行造成损失,如果贷款人每个月按时还款,从事实结果看,不构成犯罪。但这并非就不存在问题,问题在于银行审查依然存有漏洞,包括中介费的收取也违反了银行内部的规定。”
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张志高律师则进一步强调,“根据银监会的要求,银行要基于客户真实的消费进行消费性贷款,为了满足这一要求,银行内部人员会伪造材料,这样的行为显然违反了银监会的规定。”
“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行为,南京银行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对记者称。
据报道,11月14日,上海银监局公布了7家银行信用卡业务的违规行为。在信用卡业务专项检查中,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7家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存在未依法审查申请人资料真实性、过度授信、异常交易管控不力等违规行为,上海银监局对这7家银行处以共计人民币24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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