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韦承武 ○编辑 邱江
由于操作失误,成都路桥一高管在一天内先卖出后买入自家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由此获利的150元人民币被没收。
成都路桥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冯梅女士由于误操作,于2014年11月3日卖出公司股票的同时又买入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具体来看,冯梅于2014年11月3日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901637股,成交均价5.043元/股;同日,因操作失误,冯梅又买入公司股票50000股,成交均价5.040元/股。
经查,冯梅此次买卖公司股票交易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同时,董事会核查了冯梅近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短线交易行为。此外,本次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规定,没收冯梅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150元,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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