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周少杰
中成股份(000151)公告,近日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破产事务局通知,公司参股的中吉纸业股份公司楚河州区际法院判决破产,并进入专派管理员程序。
据悉,中吉纸业股份公司于2002年经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批准成立,该项目由中成股份负责实施建设,并与吉尔吉斯方合资经营。
项目总投资2.07亿元,其中,中成股份以募集资金计划投入5689万元,占中吉纸业股份公司27.5%的股份。截至2003年底,按照出资比例,中成股份已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712.5万元。
中吉纸业自成立以来,其所处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多次发生政局动荡,吉尔吉斯方又一直未按照股比将其应承担的流动资金投入,资金链断裂,生产长期处于停顿状态。中成股份据此未继续投入剩余部分募集资金1976.5万元。
中成股份近日收到的通知显示,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破产事务局依据楚河-托克马克区社会基金管理局关于中吉纸业欠缴国家预算191.15万索姆(约合22.73万元人民币)社会保险金的来函,提请法院判定中吉纸业股份公司破产。
2014年6月27日,法院判决中吉纸业股份公司破产,进入专派管理员程序。
此前,中成股份已经分年计提了中吉纸业项目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和应收账款的坏账,截至2012年底,已经全额计提3712.5万元。中成股份称,中吉纸业破产,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的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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