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唐强
屋漏偏逢连夜雨。刚遭证监会[微博]立案调查的*ST国恒(000594,前收盘价1.53元),昨日再曝猛料:在两位董事和三位独立董事苦撑局面的背景之下,*ST国恒公告罗列出现任大股东泰兴力元,涉嫌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八大罪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日(5月28日)公司又发公告称,由于第一大股东泰兴力元至今未垫付相关费用,因此公司现在没有资金支付2013年年报的调查费用。
3份秘密协议曝光
*ST国恒5月27日发布公告称,依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蔡文杰进行离任审计。但在近期的离任审计中,蔡文杰向*ST国恒移交了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泰兴力元与相关方签署的 《股票回购协议》、《股票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
事实上,上述3份协议早在2013年7月~12月期间就已签署完成,然而*ST国恒一直没有对该实情进行披露。鉴于上述情况,*ST国恒董事会认为,任元林、泰兴力元与相关方签署上述合同及其日后行为,涉嫌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上市公司股价、侵犯上市公司独立运作等“八大罪状”。目前,*ST国恒已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已受理公司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ST国恒指出,任元林、泰兴力元在2013年7月对受委托人设定了公司“始终处于盈利状态”、“必须确保天津国恒2013年度盈利”、公司股票不得“连续3个交易日下跌,或跌至1.5元/股以下”等目标,并根据对上述目标的判断于2014年1月15日购入公司股票18047.016万股。
此外,泰兴力元获得*ST国恒股票对价为3.11亿元,但根据相关协议,若相关人员在2014年8月1日回购相关股票,则应支付对价约为5.41亿元,泰兴力元获利约2.3亿元。若相关人员违约,不能于2014年8月1日回购,亦应向新扬子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约7940万元。
*ST国恒董事会,泰兴力元在此“旱涝保收”的保证下于日后购入公司股票,中小投资者并不知晓内情,任元林、泰兴力元根据相关方承诺于2014年1月15日购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涉嫌内幕交易。
2013年年报仍未通过
分析人士认为,纵观三份密谋协议书,投资者可从中发现,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实业)法人代表成清波通过股票回购、委托管理等手段操作,幕后掌握着*ST国恒的大股东实权。
按照《股票回购协议》要求,中技实业将1.8亿股*ST国恒股票以“以物抵债”的方式划到任元林控制的泰兴力元名下,待双方在协议约定的条件达成时,由中技实业回购标的股票。
另外,双方于2013年12月进一步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泰兴力元拟同意委托中技实业对目标企业(*ST国恒)基于其的股东权力进行管理,后者不收取任何委托费用。最终,以成清波为法人代表的中技实业继续幕后操盘,仍实质握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管理权。
据公开资料显示,成清波先后获得中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美国西南国际大学博士学位。1994年,到深圳市蛇口招商局工作,后进入上市公司——深圳市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做财务经理。现为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华清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国泰恒生公司董事长,控股十多家专业公司。
*ST国恒已于今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因未能在2014年4月30日前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违规事实,深交所[微博]也发布公告公开谴责*ST国恒及相关当事人,并给予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蔡文杰等高管公开谴责的处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日公司又发公告称,由于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议案,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后才能通过2013年年报,公司已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其落实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等事宜。第一大股东泰兴力元同意垫付调查费360万元,但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大股东的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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