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署方涉嫌内幕交易等八宗罪,可能成为今年资本市场第一大案
证券时报记者 杨苏
年报延期披露后怪事连连——资金账户金额为0、子公司拒绝配合查账、9亿元募资不翼而飞、独董查账被请到派出所,*ST国恒(000594)今日终于痛快地引爆实质问题“炸弹”:公司存在幕后管理人成清波。在深圳国恒实业所持*ST国恒股票被抵债划转后,成清波通过签署股权回购和委托协议来控制上市公司。证券时报记者曾多次向公司董秘刘斌致电并发短信联系,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得回复。
*ST国恒一连披露三份于2013年7月至12月签订的协议,显示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成清波通过股票回购、委托管理等操作,实际行使大股东职能管理*ST国恒。同时,成清波明确承诺*ST国恒2013年度盈利才能提交年报审计,并与签署方约定严格保密协议内容。
对此,*ST国恒今日公告指责三份协议签署方的行为,涉嫌构成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虚假陈述等八项罪责。一位*ST国恒人士向记者透露,证监会[微博]稽查部门已经着手调查上述协议事项,以及公司9亿元募资失踪事件,这很可能将成为2014年资本市场第一大案。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ST国恒董事会由3位独立董事艰难维系。上周,两位*ST国恒独立董事前往深圳某银行试图核查子公司原本存有9亿元募集资金的账户,但是子公司拒绝配合并宣称“你能把我怎么样?”随后银行报警,两位独董被请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查账事宜最终不了了之。
董事会成“夹心层”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居然账上无钱,这样的怪事就出在*ST国恒身上。*ST国恒新任第一大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曾表态先行提供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聘请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审核。但是,钱一直未到账。记者采访了解到,*ST国恒董事会和泰兴力元互不信任、角力至今。
*ST国恒人士表示:“泰兴力元从心里不想给这个钱。”双方的分歧在于,究竟由谁主导中介机构的审核进程。该人士透露:*ST国恒董事会认为泰兴力元应垫付资金给上市公司,可以监督上市公司如何开销这笔资金;泰兴力元认为,应在泰兴力元主导中介机构核查的前提下,支付相应的开支。
“至少到本周一没有收到泰兴力元的资金。”上述*ST国恒人士透露。据了解,监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聘请中介机构的方式,泰兴力元的做法涉嫌干涉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连串的历史变动造就了*ST国恒目前的情况。在与新大股东泰兴力元缺乏互信的同时,*ST国恒董事会与公司原大股东深圳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也基本撇清了关系。
2013年年底,*ST国恒董事会人员完整并正常运行。2014年1月和3月,*ST国恒时任总经理和董事长双双离职,这两名高管与公司原大股东有联系。目前,*ST国恒剩下5名留守董事,均与新大股东无关联,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形成了独立董事占据多数的尴尬局面。
在独立董事唱主角后,*ST国恒不断被抖出各类“奇葩”事件,每件都有待公司董事会以及审计机构进一步核查。分析人士表示,*ST国恒已经出现审计机构提供事项、再由3位独立董事直接公告披露的现象。作为独立董事,对于原大股东或新大股东的要求,一旦判断涉嫌有违相关法规就直接拒绝。
*ST国恒董事会最近一次拒绝大股东要求,发生在2014年5月23日。*ST国恒当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否决泰兴力元的全部三项提案,包括泰兴力元提名董事、重整公司以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ST国恒当时称,泰兴力元与相关方存在未公开的三份合同,多项内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
新老大股东
所签3协议隐匿一年
“原大股东和新大股东是一伙的,有分成关系。”上述*ST国恒人士一语道破相关方身份,他的依据是一年前新老大股东签署的三份合同。
三份协议分别为《股票回购协议》(2013年7月签署)、《股票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3年12月签署)和《委托管理协议》(2013年12月签署)。根据监管部门要求,*ST国恒今日将上述协议全盘托出。
记者通读三份协议后发现,在不断地倒手股权后,*ST国恒的实际控制权最终回到了中技集团法定代表人成清波手里。
《股票回购协议》的甲方为中技集团、成清波、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补充协议》的甲方和乙方未有变化,但新增了丙方泰兴力元;《委托管理协议》的甲方为泰兴力元,乙方为成清波。
三份协议构成了一个三角循环委托。最终,成清波实质行使大股东对*ST国恒的管理权,对此*ST国恒从未做过任何披露。
记者注意到,根据*ST国恒今年1月的公告,江苏新扬子造船法人代表任元林持有泰兴力元70%股份,王东持有泰兴力元30%股份并担任其法人代表。
因此,上述循环委托可以简化为成清波与任元林的勾兑交易。首先,成清波因欠债将1.8亿股*ST国恒股票过户至任元林控制的泰兴力元;然后,任元林又同意成清波实际管理*ST国恒。此前市场猜测成清波为*ST国恒幕后控制人,并将*ST国恒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1.8亿股股份用于质押借款,如今一一印证。
作为债权人,任元林如此交易堪称活雷锋。其实,任元林向成清波提出了多项要求,其中涉及*ST国恒能否盈利和股价承诺的部分,被*ST国恒董事会判定违法违规、并向监管部门举报。
成清波在上述协议中承诺:如果因其造成*ST国恒出现亏损、股价跌至1.5元/股、股票停牌或退市等情况,成清波对公司管理权限将被撤销并承担赔偿;*ST国恒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发生的所有申报、报告、承诺、信息披露等事项,均应征得任元林控制的泰兴力元先行同意。
上述*ST国恒人士透露,公司认为三份协议涉嫌金额特别巨大的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正式受理了公司举报。根据经验,这种级别的内幕交易会伴随着老鼠仓,现在公司已经查到了一些迹象并准备向监管部门提交一些可疑的个人股东名单。
同时,上述协议签署方还涉嫌操纵上市公司股价以及虚假披露。分析人士指出,回购协议有关*ST国恒必须盈利、限定股票最低价1.5元/股、股价不能连续3个交易日下跌等条款,涉嫌操纵上市公司股价、干涉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但是最终结论需要监管部门认定。而且,泰兴力元方面一直没有披露与成清波的协议,这使得此前权益变动书的内容已经失去真实性。
3独董难撑大局
“泰兴力元签订协议之后,就逼着公司董事会把2013年的年报做成盈利,因为协议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公司董事会既不是原大股东的人、也不是新大股东的人,公司历史问题这么多,我们希望客观公正反映公司情况,所以双方就打起仗来了。”一位要求匿名的*ST国恒高管向记者透露。
*ST国恒从4月30日停牌至今,情况严峻。*ST国恒2011年和2012年已经连续亏损,2013年再亏将面临暂停上市。如果在2014年9月7日之前不披露2013年年报,*ST国恒将面临终止上市。
同时,成清波也压力山大。上述三份协议显示,成清波需要向任元林支付4.6亿元本金以及按年利率17.2%计算的利息,起始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以一年期计算,2014年7月31日,成清波累计需向任元林支付约5.4亿元。
根据上述协议,为保住上市公司管理权,成清波也一定要交出一份盈利的*ST国恒2013年年报。
但是天津证监局近日向公司发函,指出公司9亿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仅剩1万元左右。*ST国恒董事会则表示,将继续核查募资账户情况。一旦查实了9亿元募资账户虚空,以*ST国恒目前空无一文的账户现状根本无法补上窟窿,2013年年报盈利成为泡影。
目前,*ST国恒子公司已经选择站队大股东,拒绝配合*ST国恒董事会的核查行动。记者了解到,上周*ST国恒两位独立董事前往深圳试图核查子公司9亿元募集资金账户,但是子公司拒不配合。两位独立董事前往募资账户所在银行,提供*ST国恒相关证件,但未获银行认可,最终两位独立董事被请往派出所说明情况。
子公司对抗公司董事会,已经成为*ST国恒的一道奇观。据*ST国恒人士透露,子公司对公司核查人员称,“你能把我怎么样?”
“因为子公司只听大股东的。”该人士分析,即便现在董事会免去子公司高管的相应职务,但是新大股东一旦入主董事会后,将继续使用子公司原班人马。
如果任元林收回成清波对*ST国恒的管理权和股权,在*ST国恒目前境况下难以变现股份。而另一方面,在*ST国恒董事会看来,如实披露年报和募资账户情况是唯一的出路。
“不查清楚的话,新老大股东可能就把公司问题都栽到我们头上。很多问题涉及刑事责任,我们承受不了。”*ST国恒一位高管无奈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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