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宏磊股份(002647.SZ)今日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称,公司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违规占用公司的应收票据和铜材贸易款,2013年累计占用资金为8.33亿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占用资金余额为1.09亿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责令公司于5月27日前追回被占用的资金和占用期间利息。(王 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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