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5月7日晚公告,公司于5月5日接到云南普洱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起诉状》,普洱中院已于4月21日受理中国建行景谷支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合计3385.40万元并对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公司账户中的3385.40万元已被冻结。
公告称,ST景谷因生产所需流动资金不足,于2011年5月23日、6月24日、7月22日分别向中国建行景谷支行借款2750万元,后ST景谷违反约定,逾期未归还贷款本息。
ST景谷表示,因公司资金受到冻结,将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及原材料采购受限。(欧阳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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