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民生银行将天立环保在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内的1.7亿人民币划走。在随后的三天时间内,天立环保(300156)发布两者公告,内容和态度截然不同,先指责后认可,天壤之别的态度让人寻味。
本报记者 马会
1.7亿巨款被银行从资金账户划走。针对此事件,三天时间内,天立环保(300156)发布两则公告,内容和态度也截然不同,先是指责后称认可,天壤之别的态度让人寻味。
近日,当事双方均称,对条款理解有误,导致上述公告前后有别。2013年12月25日,申请更改募集资金账户;12月27日,向民生银行申请1.5亿贷款,同样,当天,公司账户就被划走1.7亿元,这种巧合实在蹊跷。
1.7亿款项被划走
公告内容自我否定的行为实属罕见。但上市公司自我否定的情况更加耐人寻味。
2013年12月27日,民生银行将天立环保在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内的1.7亿人民币划走。
此事件缘于2012年12月24日,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同意受让天立环保对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的债券(即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为2亿元,期限是1年,因为该笔应收账款到期未还。
1.7亿元款项被民生银行划走,2013年12月31日,天立环保公告认为,民生银行的上述做法违背了《中国民生银行保理额度通知书》表述的 “本业务为无追索权国内单保理(明保理)业务,采用一般融资模式”的性质。
然而,仅仅三天后,2014年1月3日,针对此事件,天立环保再次发布公告,公告内容确是对前者公告的直接否定。
天立环保称,1月1日,经过和民生银行沟通,公司认为,由于公司对于和民生银行签订的保理合同理解存在偏差,公司指责民生银行的行为表述不正确。
公司应该在 “无追索权保理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下,需要承受港原化工的应收账款,承担该笔应收账款的购买责任。
由于公司与港原化工就项目的进度、付款方面产生商业纠纷,该事项属于“无追索权保理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之一,公司需要承担该笔应收账款的购买责任。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民生银行商讨保理业务后续事宜。
三天之内,同一个公司,两个公告,完全不同的内容。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因素使得上市公司的态度发生转变?
蹊跷的巧合
事实上,在此两则公告发布前,天立环保和民生银行互动频繁,已经多次接洽。这种接洽发生于1.7亿款项被划走的前几天。
2013年12月25日,天立环保发布公告称,更换其中一个募集资金账户,改到民生银行中关村西区支行,并称,该专户仅用于存放公司其他和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产,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当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称,向民生银行申请3亿元授信,首次获得1.5亿元,并称,一期提款1.5亿元主要用于圣雄等项目的结算。
然而,2013年12月27日当天,公司存在于民生银行中关村西区支行1.7亿元就被划走,这种时间和事件上的连续性实在是蹊跷。
为何会有这种巧合,本报记者分别向民生银行和天立环保求证,民生银行中关村西区支行行长管为杰告诉本报记者,即使是无追偿责任的保理业务,也是由系列文件组成,其中是有附加条件的,民生银行从账户划走资金没有任何问题。
稍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宣传部对本报记者称,由于双方对于无追偿责任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所以才导致天立环保发布此公告事件。元旦前后几天,经过多方沟通,终于达成一致观点。
针对这个问题,天立环保称,民生银行本次扣款,不是从募集资金账户,而是从一般账户。
进入【天立环保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