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601788)11月22日晚间公告,6月20日公司因天丰节能项目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1月2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决定书称,因公司在核查天丰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以及进行财务自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2013年3月27日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2013年3月28日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财务报告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财务核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对涉案的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涉案的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就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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