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14日讯
光大证券(601788)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于2013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3]53-1号),201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徐浩明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人均被列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奉。
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0,806.63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奉;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471.45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奉。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285,668.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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