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舒) 高管在定期报告披露期违规减持的现象时有发生。昨日晚间,向日葵发公告称,公司董事、总经理丁国军和董事、财务总监潘卫标于去年减持向日葵限售股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二人进行立案侦查。两位高管在5月26日接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
巨亏前减持涉嫌内幕交易
公告称,两位高管被调查的原因是,丁国军于2012年6月29日减持向日葵限售股,潘卫标于2012年6月29日、2012年7月2日减持向日葵限售股,均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信息时报记者查询资料看到,向日葵于2010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2012年6月26日,向日葵发公告称,696.395万股限售股将在2012年6月29日解禁,记者在公告中的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表看到,其中包括丁国军的80万股、潘卫标的12.5万股。
随后的7月16日,向日葵发布的《关于财务总监短线交易公告》披露称,潘卫标于2012年6月29日减持公司股票10万股,均价8.41元,由于误操作,于当天又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并于7月2日减持公司股票2.5万股,构成短线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收回其违规所得收益1720元。
至于丁国军的违规减持行为,此前向日葵未发布过相关公告。记者查询深交所盘后信息得知,在2012年6月29日,丁国军悉数减持其持有的80万股,均价8.62元。
向日葵于2012年7月14日发布半年度业绩修正预告,将2012年上半年净利润由此前的“同比下降50%”调整为“亏损1.6亿元~1.7亿元”。据中国网报道,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表示,在业绩出现重大亏损之前,大幅减持公司股票涉嫌内幕交易。
减持时间为“窗口期”
已到解禁日期,为何会构成违规减持?原来,上述在2012年7月14日意味着两位高管减持的6月29日、7月2日均属于定期报告公告前的窗口期,依照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在此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
根据《证券法》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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