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 彩虹精化2012年的财务报告给本已失望的投资者们又浇了一盆冷水。
4月9日晚间,彩虹精化公布了其2012年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77亿元,同比增长率为13.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7.1万元,同比下降67.1%。
2012年,彩虹精化由于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时隔一年,股民民事索赔将在深圳中院开庭。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名伟表示,目前已代理100多人,索赔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首个案件预计将在一个月内开庭。
子公司生产能力变脸亏920万
彩虹精化2012年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7.1万元,与2011年的2119.17万元同比下降达67.1%。
21世纪网注意到,彩虹精化2012净利润为697.1万元当中有63.7万元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之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比下降68.53%。
值得一提的是,彩虹精化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连续四年逐年下滑。2009-2012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891.29万、3117.74万、2119.17万和697.1万。
对于经营业绩的下降,公司在2012年业绩快报中称,是因为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呈亏损状态,以及另一家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终止清算导致产生了投资损失。年报中称,清算注销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导致投资成本损失924.72万元。
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彩虹精化对彩虹绿世界生产能力的描述就有着天壤之别。
2011年8月,彩虹精化在自查公告中称“深圳彩虹绿世界已完成116条生产线的安装并具备生产条件,产能可达到480吨/天。彩虹绿世界主要岗位的负责人均已到岗,生产所需的员工已全部到岗,将能够保障生产经营的人力需求。”
然而,时隔一年零2个月,彩虹精化就决定终止彩虹绿世界经营,并对其解散清算,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由于技术工艺不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可能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
在业绩如此难堪的情况下,彩虹精化却在股东分红上面毫不吝啬。公司2012年度末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分配利润人民币626.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543.88万元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次的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89.86%。
股民索赔金额增至2000万
“广东省高院已于上月末驳回彩虹精化提出的管辖权异议,预计该案1个月内将在深圳中院开庭。”郑名伟4月10日对21世纪网表示。
2012年7月2日,深圳市中院受理彩虹精化虚假陈述索赔诉状并立案,预示彩虹精化证券民事索赔拉开序幕,至今将近一年。
郑名伟介绍,目前受理的股民起诉人数超过100人,索赔金额最高约为300万左右,近期又增加了十多位代理原告,索赔总额增加至2000多万,“首个代理案件索赔金额不多,约几万元,证据援引的是证监会的处罚公文,案件逻辑明确,索赔没有问题,预计双方调解的可能性较大。”
2010年12月12日,彩虹精化控股子公司彩虹绿世界签订19.20亿元的销售协议,但公司并未及时公告,同时彩虹精化实际控制人陈永弟、沈少玲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直到2011年2月23日,彩虹精化股价暴涨触及停牌自查红线。
当天公司却公告表示“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6天后,彩虹精化公布签约合同,披露彩虹绿世界与三家公司签订高达20亿的意向性合同,将给彩虹精化带来近2亿元净利润。2012年6月,证监会发文处罚。
自巨额合同曝光后,彩虹精化被媒体曝出20亿合同存6在重大疑点,证监会2011年4月对彩虹精华连调查,6月对其处罚。8月,彩虹精化发布公告承认信息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股票在复牌后连续遭受多个跌停板,一直阴跌不止。截至昨日,其收盘价仅为5.16元。
郑名伟介绍,按照《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可参与集体诉讼的是在2010年12月12日到2011年3月8日持有彩虹精化的股民。(21世纪网 张佳 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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