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欺诈上市案的相关中介机构,将被证监会依法处以最高幅度的处罚和处理。
中国证监会昨日明确,近期,证监会拟对绿大地案件相关中介机构——联合证券、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撤销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拟对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撤销相关保荐代表人保代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目前,证监会正在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2013年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做出了刑事判决。
经查,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和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资产、虚增业务收入。同时,证监会认定,由于联合证券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其工作相关情况,未对绿大地相关资产的取得过程进行完整的核实。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从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上述相关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严惩。证监会将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做出最高幅度的处罚和处理。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一贯重视保护投资者权益,对于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对发行上市、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监管,依法查处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今年以来,证监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中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就在上周,因为服务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业绩变脸,中瑞岳华、江苏公证天业、天健正信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被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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