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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生科曝财务问题被查 律师呼吁投资者索赔

2012年10月31日 09:46  投资快报 

  记者 余以墨

  2012年9月14日晚间,万福生科(300268)公告了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局立案调查。2012年9月18日晚间,万福生科再次公告被证监会稽查总队立案调查的情况。相隔两个交易日,被证监会与证监局分别立案调查,现又曝财务造假和信息披露违规等事宜,万福生科创造了多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负面记录。

  证监会处罚后股民可索赔

  这样的两则公告对投资者来说是不小的打击,公司股价也陷入低迷一蹶不振。昨日更是创出近日新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而被证监会处罚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索赔。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在证监会对万福生科行政处罚后,符合以下时间买卖的股民,可以有机会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在2012年9月14日或18日前(含当日)买入万福生科的股票,并在2012年9月14日或18日收盘时持有,在9月14日后累计换手率达到100%前卖出的价格低于买入价格就有希望获得赔偿并具备索赔报名的资格条件。

  吴立竣律师表示,股民证券维权索赔的成本很低,且十分便捷。但整个索赔的周期很长,这也突显我国法律对股民保护的制度性缺陷,因为部分适用赔偿的相关法律已经十年没有更新了。同时,无论股民身处何方,也无论损失金额的大小,只要符合上述日期,都可以提出索赔申请。

  信批速度和股价波动令人瞎想

  2012年10月26日,万福生科公告了《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更正了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的情况,原前五名单位全部被替换。吴立竣律师认为,调整的原因可能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万福生科涉嫌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而被调整会计计量,剔除收益部分。二是在货物没有转移控制或报酬不一定会流入万福生科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三是交易完全就是假的,虚构买卖行为。“从目前的公告分析看来,第三种情况概率较高。”吴立竣表示,第一种情况需要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全部是未披露的关联单位,这种可能性较小。第二种情况存在的话,三季报利润应当有明显改观,并且在更正公告中,公司也会说明提前收入确认的情况,遗憾的是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说明。只剩下第三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相对较前两种要大。

  “万福生科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吴立竣表示,寻找原因需要倒退到2012年一季度。当时,万福生科几条重要生产线,由于技术改造和天气原因导致停产或推延,直接影响生产和经营,但是公司没有依法对这一重要信息进行披露。同时其一季报显示,净利润同比增长20%,营业收入也大涨25%,仍旧显示一片欣欣向荣的摸样。“转折点或许发生在2012年半年度的业绩预告”吴立竣表示,万福生科表示盈利将下降15%左右,在董事会于7月12日作出业绩预告决议,万福生科在第二日的交易收盘后才公告。7月13日,在农林指数上涨的情况下,万福生科股价反而大跌3%以上,并在下一交易日信息公告后跌停。这样的公告披露进展和股价波动,令人遐想。

  股东铤而走险原因猜测

  2012年7月27日,万福深科公告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以及随后的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财务资助的事宜,即控股股东将部分股权质押的资金出借给公司,按照6%年利率结算利息。一般来说,该利息正常情况下,应该低于两位夫妻档控股股东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融资利息。吴立竣认为,由此可见控股股东维护公司业绩的迫切心态,宁可自己在借贷利息中受损,也不愿意看到公司股价下跌。

  进一步查阅公司第一批解禁的股票可以发现,有接近1851万股将在2012年9月27日解禁,占目前流通股的54%,占比数据可谓甚高。其中仅一位减持限制在第一年不超过10万股,其他1800多万解禁股可以在2012年9月27日后全部卖出。万福生科股权结构中包括几家PE的身影,往往在限售股解禁前,股价承受一定压力,若上市公司业绩没有良好表现,股价势必往下。 

  当然,万福生科的第三大股东深圳市盛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成本除权后约为2.5元每股,在即将解禁套现,完满实现顺利退出前被揭露财务造假事件,盈利缩水不少。就目前很多其他PE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对赌协议来看,在万福生科二季度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的情况下,又逢解禁潮的来袭。吴立竣律师认为,如果存在对赌协议,那么控股股东将会遭受巨大股份或利益损失,这也是控股股东涉嫌铤而走险的原因之一。

  此外,限售股质押是非常流行的融资方式,但信托融资股权质押率一般按目前股票行情来说,大致为股价的30%左右。按此计算,万福生科每增加一个跌停,控股股东将需要追加股份质押800多万股,若复牌后股价跌停板超过4个,控股股东将剩余3千多万股全部追加质押都不够。吴律师认为,在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有极大的利益驱动对业绩粉饰甚至造假,预计控股股东不久就将会发布增加质押股份数量的公告。

  维权律师呼呼完善赔偿制度

  最后,吴立骏律师向记者表示,呼吁能够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保护最重要的体现是赔偿额度。在法律制度方面,建议取消起诉索赔前必须经行政部门的处罚程序,让索赔的时间更短也更高效,同时希望扩大融券的上市公司范围,让市场自行监督自己,可以被做空的上市公司将会现形的更快。“让我们的市场自我良性循环自我净化,这符合市场的自然规律。”

  《投资快报》发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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