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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长城土地纠纷十年未果 深圳国土委被诉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6日 18:34  新浪财经微博

  新浪财经讯 4月26日消息,深长城今日公告称,其下属子公司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因合作开发“黄金台山庄”合同纠纷被当地一开发商起诉。深长城早在2003年就曾因此纠纷上诉公堂。目前,该项目土地使用权仍被查封,深长城已累计投资2.15亿元。

  深长城今日公告显示,深圳市宝东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宝东公司)称,深长城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华电公司)华电公司和深圳市宝安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龙华公司)严重违约,要求解除与其签订的联合开发经营“黄金台山庄”相关协议。

  宝东公司同时要求解除三者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安管理局签订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书》,合同金额达7432.67万元;请求法院确认案件涉及土地土地使用权及收益权归其宝东公司独家享有。

  资料显示,华电公司和龙华公司与宝东公司于1991年签订《联合开发经营“黄金台山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上述三方也与深圳市国土局宝安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项目用地28.44万平方米。

  2003年,华电公司和龙华公司多次向宝东公司提出解除联合开发协议未果,遂于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宝东公司对黄金台山庄别墅项目不享有收益权和土地使用权。2007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此案终审判决中驳回了华电公司、深宝安龙华公司的诉讼请求。

  深长城早前公告曾指出,华电公司拥有黄金台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大部分收益权。深长城称,当初合作开发约定由龙华公司提供土地、华电公司提供资金、宝东公司提供当时在宝安县内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合法手续,利润按龙华公司25%、华电公司65%、宝东公司10%的比例分配等。

  同时,华电公司付清了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金等地价款,并收购了龙华公司在黄金台项目享有的所有收益权。至此,华电公司在黄金台项目享有90%的收益权。

  蹊跷的是,目前宝东公司却提出,《联合开发经营“黄金台山庄”补充合同》是在宝东公司单独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华电公司和华龙公司才加入合作开发。宝东公司同时提出独家享有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收益权

  深长城2011年报显示,黄金台山庄别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因宝东公司担保借款逾期未还,于2001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至今尚未解封。另外,因深圳市政建设需要占用项目用地17.35 万平方米,政府将按照等价值原则进行收地补偿,相关方案正在谈判中。

  值得注意的是,历经波折的黄金台项目目前尚未开工,但是深长城累计投资却已高达2.15亿元。(王茜 发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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