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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一季报今起披露 专家建议A股按季分红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0日 02:36  扬子晚报

  从今天开始,上市公司一季报披露工作将拉开序幕,两千余家上市公司将陆续亮出今年一季度的成绩。在今年管理层推行强制分红政策的背景下,有业内人士建议说,A股应该借鉴成熟市场的做法,实行上市公司“按季分红”政策,这不仅是增强对股民的回报,更是对长期投资者和价值投资者的鼓励和奖赏。

  扬子晚报记者 徐建华

  可口可乐股票60年来一直“四季有礼”

  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在香港主板上市的恒生银行,十余年如一日“按季分红”,年度现金分红水平一直保持在每10股派现50至60港元之间,而且它的分红预案一般都是提前一年就对外公布,每季分红时间及分红水平都是相对固定的。

  来自香港交易所及恒生银行网站的数据显示,恒生银行分别在2011年的5月3日、8月1日、11月7日公布了前三个季度的分配方案,均为每10股派11港元;今年3月12日公布的第四季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19港元。数据同样显示,近10年来,恒生银行的股价大多数时候介于65至120港元之间,若按均价100港元计算,十多年来,恒生银行的股息收益率均在5%左右。

  长期研究美国证券市场的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曾经讲述了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分红的案例。一位美国老太太在二战后购买了5000美元的可口可乐股票,50年后,她将此抛售,竟获得了5000万美元的收入,收益率高达1万倍。自1950年上市以来,可口可乐公司始终坚持“按季分红”的原则,近十年来,可口可乐公司的现金分红更是不断上升。在国外,长期持有像可口可乐公司这样股票的人不胜枚举,股神巴菲特就是长期投资的典范。

  A股分红“雾里看花”,股民永远在猜

  相比较而言,在目前的A股市场,上市公司一直以来都是习惯按年度进行分红。但这基本上没有透明、稳定的分红政策,想分就分、不想分就不分,或者是想分多少就分多少。比如,在有的年份,上市公司突然心血来潮既派现又高送转;但在有的年份,它们却又一毛不拔铁公鸡似的。

  更有甚者,一些公司为配合公司大股东抛售本公司股份,在只有几分钱业绩的情况下,竟然胡乱推出“每10股送10股”的高比例转赠股票游戏方案。这样的分红只是“一锤子买卖”,只图动机,不计后果,更不会在意本公司的股价形象,高比例送转后,公司股票也就变成了垃圾股。

  记者采访中,大部分股民对于“按季分红”表示“不太敢想”,“现在有些公司几年都一毛不拔,何谈按季分红啊”。有着10多年股龄的老股民王先生对记者说,现在A股上市公司年报分红,投资者都是去猜、去赌、去押。每年所谓的“年报行情”,各种消息满天飞,投资者无所适从。从普通股民的角度来说,如果上市公司按季分配,而且分红方案提前公布,我们只需要比较目前各家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就可以十分肯定地长期持有什么样的股票,而不必关注股价的短期涨跌。

  只要舍得,贵州茅台也能“按季分红”

  那么现在的A股上市公司,有没有可能也“按季分红”?以两市第一高价股贵州茅台来说,截至2011年底,贵州茅台账面滚存未分配利润已高达每股18元多,完全可以开创A股“按季分红”的先河,让投资者得意一次。

  计算贵州茅台上市近10年来的分配方案,除了2006年和2010年两年派息率超过40%外,其余年度的派息率均低于30%,甚至有三个年度不足20%。这正是贵州茅台每股未分配利润居高不下的原因。董登新称,“正因为茅台对股东舍不得分配,历年账上才滚存着巨额未分配利润。公司宁愿放在那儿‘贬值’,也不肯分配。但摆在那儿看起来却很诱人!”

  董登新为贵州茅台设计一套2012年“按季分红”的理想方案,以5%的股息收益率,按实际股价水平来调整每年的分红水平。假设贵州茅台未来平均股价保守地维护在150元左右,那么,就可以按每股派现7.5元执行实际现金分红政策。如此算来,将来每年所赚利润基本上可以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需要,而且账面未分配利润一直可以维持在每股10元左右。而投资者从贵州茅台得到的分红为:前三个季度均为每10股18元,第四季度为每10股21元。

  分红预案提前公布,“奖赏”长期投资

  在国内,最早引入“按季分红”和“新股上市首日破发”概念的董登新始终认为,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的本分和责任,按季分红则是现金分红的最高形式。

  董登新指出,与按年分红不同,按季分红,一般是一年分配4次,一旦上市公司确定并实施了第一季度的分红方案,也就等于向投资者公告了公司全年的分配水平,因此,按季分红是最能体现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盈利能力、分配实力,以及公司对股东的诚信度及责任感。“按季分红的市场影响力量将是巨大的,它让垃圾股无处藏身,让短炒客改过自新”,董登新认为,按季分红政策,是对长期投资者和价值投资者的鼓励和奖赏。它可以引导投资者更多地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和回报,并重新回归到价值投资的正常轨道上来。

  不过董登新也表示,分红政策属于公司内部的微观政策,管理层无权直接强制,但可以通过制度约束和舆论监督来导向。比如,在上市公司再融资管制中,增加一个附加条款:近三年之内现金分红比例达不到规定的,不允许再融资。而在年度报告中,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提前公布下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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