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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昌科技澄清:高庆昌不存在代人持股情形

  针对媒体的“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代持行为”等相关报道,万昌科技(002581)5月31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经认真核实,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庆昌不存在代替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公告称,高庆昌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至公司上市其股权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一直掌控着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根据高庆昌生前出具的声明承诺函,并经公司向其他相关股东核实,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代替他人持有的情形。

  针对有媒体曝出公司前董事长高庆昌曾与一名叫艾群策的人签订一笔涉及1000万元借款的框架协议的报道,公司公告称,公司与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高庆昌家人进行了逐一核实,上述人员对该协议的相关事项并不知情,也未见过该协议的书面文本。即使上述情况属实,高庆昌签署该项协议也属个人行为,与万昌科技没有任何关系。

  另外公司表示,山东万昌股份有限公司是万昌科技的关联企业。公司前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高庆昌同时兼任万昌股份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万昌科技与万昌股份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所谓万昌科技从万昌股份转移资金、资产、技术等情形,此事实已经相关机构等核查确认。此外公司还表示,2004年山东华冠股份有限公司与万昌股份的合并已经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依法确认为无效,山东华冠与万昌股份已不存在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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