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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领导不得在校外兼职 美达股份独董无奈下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7日 09:4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孙琪 A股市场上,高校领导在上市公司出任各种职务十分常见。但因为江西省教育厅日前转发了三部委的一则通知,内有“现任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校内外经济实体兼职或任职”的规定,使得美达股份的独立董事吴照云不得不申请辞职。

  无奈辞去年薪30万职务

  其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是中纪委、教育部和监察部于2008年9月出台的,当时就曾明文提出“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确需在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的,须报备并不得领取报酬。”只不过当年发文的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以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而目前江西财经大学尚不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名录中。

  据悉,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出一份《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内有“现任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校内外经济实体兼职或任职”的规定。于是,美达股份公告称5月12日收到独立董事吴照云提交的《辞职书》,据悉,吴照云现任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因为省教育厅上述通知,只得辞去美达股份独立董事职务。

  据公开资料显示,吴照云自2009年2月20日起任美达股份的独立董事,任期的终止日期是2012年2月19日。在担任独董期间,美达股份2010年给吴照云支付了24.5万元的报酬,2009年支付了9.33万元。除了美达股份,吴照云还兼任江西长运(600561)、洪城水业(600461)两家江西籍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江西长运2010年给吴照云支付了4万元报酬,洪城水业2010年给吴照云支付了2.7万元的报酬。但吴照云也于5月初陆续辞去了这两家上市公司独董的职务,不过当时这两家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并没有点明吴照云的辞职理由。按照2010年的吴照云的独董收入计算,辞去这3家上市公司的兼职,吴照云一年减少30万收入。

  记者在美达股份的资料中看到,该公司还有一位独董郭亚雄也来自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而且与吴照云同时出任美达股份的独董,但或因不属于“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所以并没有他的辞职公告出现。

  各部委新规再掀独董辞职潮

  记者查询公告发现,吴照云不是今年第一位辞去上市公司兼职职务的高校领导。今年2月24日成飞集成发布公告称,2月22日和2月23日分别收到董事王伟和聂宏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公告称两位董事辞职的理由正是中纪委、教育部和监察部发布的上述规定。公开资料显示,聂宏目前担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王伟则担任西北工业大学副校长。

  另外,财政部去年12月还曾下发《关于规范财政部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行为的暂行办法》,规定财政部副处级以上干部均不可在外兼职或担任独董职务。该规定曾在今年一季度引起过一波上市公司独董的辞职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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