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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股民可能将以侵权罪起诉券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 19: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记者黄耀伟)据经济之声报道,一直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又有新进展:继证监会表示已经展开调查之后,中国宝安的石墨矿事件即将进入法律诉讼程序。代理律师张远忠表示,将代股民向4家涉案券商提起诉讼,追讨投资损失。这将是我国首例股民起诉券商案件。

  2010年9月到2011年2月,湘财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和信达证券先后发布了关于中国宝安石墨矿的研究报告。四家券商无一例外都肯定了中国宝安拥有石墨矿,致使中国宝安股价出现波动。3月9号中国宝安宣布停牌,3月15号复牌后发布了否认存在石墨矿资源的公告,导致股价出现下跌,部分购买该股的投资者遭受损失。安徽宿松的股民刘先生向记者回忆了当时有关在该只股票上的交易情况:

  刘先生:当时看了那个消息报告就开始陆陆续续地买入了,买入了之后它就停了么,突然就停牌了,停牌了好几天然后公告复牌我一看感觉到不大对劲,不大妙,复牌的时候就都卖了。

  感到自己上当后,刘先生委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张远忠律师起诉券商,并把交易的详细资料寄给了张律师。根据张律师助理的介绍,从2011年2月23号到3月15号中国宝安复牌前刘先生6次买入中国宝安,共计7800股17万多元,到最后全部卖出中国宝安,刘先生共损失了7309.79元:

  律师助理:本金是6697元,交易费(卖出)损失是235.47元,加上买入时的交易费用损失174元,合起来这个损失是7106.47元,因为它这个损失还要包括一个利息,利息损失是203.32元,总共是这么些。

  张远忠律师表示,此前已经向证监会提出了请求查处的申请。5月5号证监会答复说,正在对中国宝安和四家券商进行调查。在证监会调查的同时,张律师还将在本周代刘先生起诉4家券商,追讨投资损失:

  张远忠:造成了投资人的损失,同时从现有资料看的话呢本身它的这个报告是不真实的。因为中国宝安都否认了嘛,而且投资人依据这个报告作了投资,并最终有损失,所以我们想提起民事索赔,将在这周向法院递交诉状。

  记者问他将以什么罪名起诉时,张律师表示因为竞争对手的缘故要暂时保密。但北京兆全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认为,该案将可能以侵权罪提起诉讼:

  杨兆全:在证监会调查结论没有出来之前,很难看出来是故意侵权还是过失侵权,但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该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责任。这次的侵权很可能以券商的误导性陈述产生的侵权来进行起诉。

  根据杨律师的判断,法院将会受理此案,并且投资者胜诉,拿回损失补偿的可能性非常大。一旦胜诉,还就会有更多类似的投资者加入诉讼的行列:

  杨兆全: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我认为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从现在来看,证据比较充分,报告出台之后,引起股价上涨,那么在问题得到澄清之后,股价下跌,投资者产生了损失,这样一个比较完整的证据链还是比较清晰的。

  记者联系涉及此事的4家券商,但他们都拒绝接受采访。也有业内人士对于中国宝安提出质疑,认为从目前公开的资料来看,也有可能是中宝安自摆乌龙,其澄清公告本身就是一个虚假的误导性陈述,很可能是为了给相关机构出货而联手制造内幕交易。真相究竟如何,只能静待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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