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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征集受损股民上诉 新嘉联财务造假或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2日 11:52  扬子晚报

  陈春林

  上市仅两年就开始财务造假,但最终纸包不住火,迟早要受到惩罚。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嘉联,代码002188)就是这样一家公司,昨天,壹财经维权律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开始征集新嘉联投资者,准备为他们讨回损失。

  2011年1月6日,新嘉联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1年1月4日收到了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政部认为公司在2009年度存在:违反存货计量原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违反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提前确认收入;合并程序不合规,虚增报表利润等问题。经公司初步测算,上述问题合计影响公司2009年度减少净利润2,549,306.81元,占公司原审定2009年度净利润16,685,924.60元的15.28%。故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的处理决定如下:除了调整账务并进行整改外,对公司处以50000元罚款。

  宋一欣表示,由于新嘉联公开承认公司存在重大财务差错并受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导致新嘉联股价下跌,并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对此,新嘉联理应为权益受损投资者承担由此产生的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司法解释,符合起诉条件的新嘉联投资者为2010年3月19日至2011年1月6日间曾买卖过、并至2011年1月6日仍持有新嘉联股票且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者,可以与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联系报名,咨询电话是021-61204525。 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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