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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渐入密集期 警惕借提案权炒作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2日 00: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周少杰

  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渐入密集期,一些上市公司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异议也开始浮出水面。继凯诺科技(600398)之后,紫金矿业(601899)、劲嘉股份(002191)两家公司股东相继提出增加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提案权是公司股东的一项合法权利。根据《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该项权利保证了少数股东将其关心的问题提交给股东大会讨论,实现对公司经营的决策参与、监督与纠正作用。

  若少数股东的提案既符合大多数股东利益又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最终达成共赢效果,被股东大会通过往往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例如,2010年年初,海南椰岛(600233)股东大会上便通过第二大股东提出的“高送转”分配方案,各方皆大欢喜。

  然而,在某些错综复杂的背景下,上市公司部分股东抛出提案的动机未必是出于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考虑,其提案的合理性也值得商榷。

  3月22日,凯诺科技收到由股东代理人苏方远接受委托(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975.4万股,占总股本的3.06%)股东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的《关于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该提案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同时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而实际情况是,凯诺科技2010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约为7.16亿元。根据上述提议,以公司6466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派发利润将达到7.11亿元,上市公司所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仅有数百万元。

  尽管该提案毫无悬念地遭到大股东的反对最终“流产”,但新增提案消息公告公布当天,凯诺科技便放量涨停。耐人寻味的是,提案的股东实际上只有陈学利和谢世华两位自然人。有市场人士指出,不排除部分游资借机炒作题材。

  日前,劲嘉股份第二大股东太和实业也如法炮制。太和实业抛出的“10转10派4”的临时提案如一记重磅,将公司股价打上涨停板。而实际情况却是,太和实业与大股东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此前两大股东也都不断地减持公司股票,套现离场。

  对此,有市场人士指出,少数股东通过临时提案的方式借机炒作,实际上是利用合法手段达成自己的目的,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明显有悖于市场公平。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表示不同的观点,资本市场容许投机的存在。投资者需要自己辨明市场行为的真正动机。

  股东依法行使提案权本是无可厚非的。中小投资者需擦亮眼睛,理性看待临时提案,切勿盲目跟风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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