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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核查石墨矿事件 建议投资者向法院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0日 09:00  大众证券报

  ■石墨矿事件追踪报道之十

  本报讯  《大众证券报》率先发起的有关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的报道获得证监会的正面回应,负责代理此案的张远忠律师昨日收到了证监会书面函复。

  在这份落款日期为“2011年5月5日”的函件中,证监会给出了两点答复意见:“一、关于媒体报道的‘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我会相关证监局已经按照监管职责,对有关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开展核查。目前,核查工作在进行。核查工作结束后,如果发现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存在违反证券法规行为,将依法处理。二、如果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建议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将有关虚假陈述的认定权授予了证监会。通常情况下,投资者须在证监会立案且认定构成虚假陈述后方可提起诉讼。因此,在证监会没有正式定论之前,受害的投资者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了关注焦点。

  “按照现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把虚假陈述的认定权交给了证监会。也就是说,虚假陈述的认定是行政行为。原则上讲,普通投资者是没有资格去认定哪一方存在虚假陈述。”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投资者目前能做的,还是等待证监会对此事的定论。只有证监会定论了,投资者才能根据自己的损失对虚假陈述的一方提起诉讼。”

  “在证监会没有定论的情况下,投资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案例此前确实没有发生过,”张远忠向记者表示:“但是证监会建议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就拿着证监会的信函去法院。”   

  记者  钱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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