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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违规 王守法火速请辞现代投资独董

  ⊙记者 吴正懿 赵碧君

  ○编辑 祝建华

  现代投资今日公告,王守法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侧面证实了本报日前报道的其违规出任独董的事实。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现代投资在承认王守法“因有关规定要求”辞职的同时,又称其从公司大局出发“主动提出”辞职。投资者不免发问,担任北工大书记的王守法既然对相关规定了然于胸,当初为何要出任独董,又到现在才意识到违规?

  4月26日,本报刊发《现代投资再施“瞒天过海”之计 北工大书记王守法涉嫌违规出任独董》一文,指出王守法出任现代投资独董,违反三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而现代投资在披露其履历时,刻意隐瞒了王守法为北工大党委书记、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候补委员等领导身份。

  现代投资公告称,王守法因有关规定要求,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显然,这“有关规定”指的便是《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高校领导“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据公告,按照相关规定,王守法的辞职申请应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董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在补选新任独董之前,王守法将继续履行独董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然而,尽管王守法是在违规的前提下被迫辞职,现代投资的公告仍不吝溢美之词。公告称,王守法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提出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并根据相关规定主动提出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申请。

  将瞒天过海违规兼职“美化”为顾全大局主动请辞,现代投资的做法可谓掩耳盗铃。事实上,《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早在2008年9月便发布实施,作为北工大书记的王守法对此了然于胸,为何在出任现代投资董事之前不主动推辞,却要通过“简化”履历的方式违规上任?而且,王守法出任独董的时候,正逢国内高校领导纷纷辞任独董的热潮,又为何要“逆流而上”?

  更为罕见的是,王守法出任现代投资独董之后,并未与另两名独董一样领取6万元/年的津贴,而是甘心为现代投资“义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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