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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虚假公告 遭证监局通报批评

  ⊙记者 彭飞

  兆驰股份今天披露,2月18日,深圳证监局向公司下发了对相关责任人的批评决定,主要内容为:2月16日,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专项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2月15日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并未实际召开此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没有审议议案的表决票,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董事签字页中部分董事的签字系伪造。

  证监局认定,兆驰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规范运作意识淡薄,无视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董秘伪造董事会会议决议,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董秘予以批评,通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方建新、董事康健、连兴、全劲松在知悉公司董事会会议未召开的情况下,不仅未提出反对意见,而且仍配合公司签署相关文件。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在收到上述决定后应立即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对上述不规范行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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