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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0年问题上市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8日 15:24  新财经

  文/本刊记者  李 斌

  上市公司问题频发,污染事件、造假上市、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比比皆是。2010年,随着创业板公司的陆续上市,又给国内资本市场增加了不少丑闻。

  在组织这组专题之前,本刊搜集了一些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找出了10家上市公司准备进行盘点。可是,在组稿的过程中,又不断发现了更多有问题的上市公司,最后只好不断地更新、替换。

  我们从这些上市公司中发现了很多让投资者非常诧异的现象:比如紫金矿业,今年,像紫金矿业这样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上市公司不少,但奇怪的是,这些上市公司在污染事故曝光后,其股价却大涨,很多都是一边发事故公告,一边股票涨停,让投资者瞠目结舌。

  自从创业板在去年开市后,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在2010年爆出了不少带有悬念的丑闻,比如苏州恒久,这家即将登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夜被突然叫停,最后在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的情况下,以涉嫌虚假上市被撤销了上市资格。像苏州恒久这样在上市前被叫停上市的中小企业还有几家,但另外一些公司的“问题”没有影响上市进程,并在市场一片质疑声中如期上市。

  苏州恒久被撤销上市资格,让3.2万个中签者着实捏了一把汗,庆幸问题在上市前就被发现。然而,像江苏三友这种让虚假信息潜伏很深的上市公司也并非凤毛麟角。江苏三友大股东在其上市前就已经变更,但这一重大事项六年后才公布。“潜伏者”是最危险的,江苏三友在六年当中用13份虚假公告欺骗投资者,堪称是国内股市二十年当中造假之最。

  也许,我们盘点的这10家上市公司只是2010年问题上市公司的冰山一角;也许,还有更多问题更严重的上市公司没被曝光。但我们希望通过对上市公司问题的曝光,让中国资本市场尽快走上“公平、公正、公开”的正常轨道。

  悬念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苏州恒久  新大新材  高德红外  星网锐捷

  共 同 点:四家预上市公司均在上市前发现有问题,被监管部门突然暂缓发行上市

  苏州恒久:虚假上市  胎死腹中

  2010年3月18日,苏州恒久上市前夜,公司因被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稽查而暂缓上市,这让3.2万个中签者从天堂跌落至地狱。三个月后,苏州恒久创业板IPO被发回重申的消息又让这些投资者燃起了希望。

  然而,2010年6月23日,苏州恒久公告称,公司IPO二次过会未获通过,首次发行将撤销,公司与主承销商在6月25日将募资资金和利息一并返还给投资者。至此,苏州恒久成了创业板IPO首个胎死腹中的上市公司。

  今年3月9日,苏州恒久以每股20.80元的发行价,开始了上市之旅。尽管发行市盈率高达77倍,但还是受到了700多亿资金的追捧。媒体也对苏州恒久做出了这样的评价:“如果公司完全做到了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那它一定会成为一家全球化的伟大公司”。

  但谁会想到,就在苏州恒久被证监会获准发行上市的前两天,公司向创业板发审委申明拥有的专利技术竟化为乌有。2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网站上宣布,苏州恒久拥有的有机光导管体四项外观技术专利权被终止,同时终止专利权的还有一项有机光导体管实用新型技术专利,所有申请专利技术被终止专利权的原因皆为“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根据国家专利技术有关法规规定,“专利权终止后,技术归入公知技术领域,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

  事实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早于2009年1月21日就向苏州恒久发出专利自动终止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公司应在两个月补交年费及六个月滞纳金,苏州恒久却一直没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正确反应。所以,在2009年3月,苏州恒久就已丧失了对各项专利技术的专利权。

  但苏州恒久在明知专利权已经丧失的情况下,却对外声称自己拥有相关专利技术,并堂而皇之地写进《招股说明书》,这是对专利技术真实情况的人为隐瞒,已经涉嫌弄虚作假上市。

  新大新材:上市前夜突然“休克”

  2010年5月20日,本是新大新材在创业板上市的日子。5月19日,看似一切都准备就绪,新大新材的管理层只等第二天去创业板敲钟了。晚上10点,深交所突发公告,“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10年5月20日在本所创业板上市。现经公司申请,本所同意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暂缓上市。”

  有媒体爆料,这一罕见现象或与新大新材被竞争对手举报涉嫌知识产权侵犯和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有关。

  原来,从今年3月25日起,新大新材的竞争对手河南醒狮向证监会连发举报信,指责新大新材“三宗罪”。

  一是主营业务侵犯专利、产品特有名称。河南醒狮认为新大新材《招股说明书》中“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晶硅片切割刃料的生产和销售”及其相关技术涉嫌侵犯河南醒狮公司“半导体材料线切割专用刃料”国家发明专利和产品的专有名称。

  二是《招股说明书》隐瞒重大环保问题。新大新材主营产品为传统碳化硅微粉生产,保守测算,每年要排放含酸废水近30万吨。该区域被列入南水北调总干渠二级保护区范围,属于工业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

  三是隐瞒第一、第二股东污点从业经历。姜维海和宋贺臣分别是新大新材现任总经理和法人代表,2003年两人共同成立的天际公司已于2006年因列入排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宋贺臣和姜维海三年之内不得在新大新材公司担任法定代理人、经理和董事。

  河南醒狮在向证监会举报的同时,向郑州市中级法院以新大新材生产的晶硅片切割刃料侵犯醒狮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在5月5日受理此案。因此,新大新材在上市前夜突然“休克”。

  高德红外:保荐人擅改《招股说明书》被暂缓发行

  2010年5月14日,本来是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高德红外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及网上路演的日子。可是,这一天,高德红外却发布公告称,“由于在推介过程中发现存在需进一步核查的问题,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协商决定暂缓本次A股发行。”

  此前,2010年1月29日,高德红外首发审核获证监会通过;5月7日启动首次公开发行;5月10日至12日,公司先后在北京、深圳、上海向询价对象进行了推介。然而,5月14日,高德红外的发行节奏却因“核查的问题”而被迫中断。

  “核查的问题”到底是什么?人们不得而知,证监会及高德红外都没有公告出来。到6月25日,高德红外发布恢复发行公告:“经核查海外非测温类红外热像仪整机出口的订单进展情况,截至目前,2010年上半年已正式签订合同的海外非测温类红外热像仪整机出口订单合计约1.9亿元”,并确认该事件不会对发行构成实质不利影响。

  高德红外的这一公告暗示,“核查的问题”就是海外订单的落实,1.9亿元的海外订单,不但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发行,还将成为公司的利好因素。

  7月16日,高德红外成功登陆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19.5亿元。

  一个月后,8月18日,证监会网站公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在保荐高德红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时,未向证监会报告,擅自修改《招股说明书》,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8月9日决定对保荐人雷文龙、张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时,市场才恍然大悟,原来对高德红外“核查的问题”竟然是公司过会后保荐人擅自修改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但具体什么地方被修改,证监会并没有通报。

  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修改《招股说明书》既然早已被证监会发现,高德红外还能一路绿灯地上市发行,而且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是在高德红外完成上市后一个月。

  星网锐捷:专利被“疏忽” 发行计划戛然而止

  2010年4月15日,本是星网锐捷确定发行价格和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名单与数量,及刊登网上路演公告的日子。可是,这些既定计划却意外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暂缓本次发行的公告:“公司4月14日自查发现,部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存在因未续缴年费等原因已被终止,亦有部分正在申请的专利审理阶段发生变化,其法律状态与招股意向书内容存在差异,决定暂缓本次A股发行。”

  星网锐捷的这次意外又出在“专利”上。星网锐捷招股意向书显示,公司拥有的部分专利包括,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外观专利12项及正在申请的专利12项。

  但公司经过自查发现,已经失效的专利多达12个,其中,有6个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其法律状态已处于终止状态,另外6个专利尽管检索结果仍为授权,但已分别自2009年和2008年开始不再进行后续的缴费维护,已经失效。

  星网锐捷表示,这些失效的专利中,有2个实用新型专利已申请了新的专利进行保护,其余1个实用新型专利和9个外观专利,均系因公司产品技术升级换代,主动放弃了。

  此外,还有6个在审的发明专利申请发生变化,其中2个已取得授权,另外4个受理阶段为实审,但招股意向书却分别披露为实审和受理。

  对于这次暂缓上市,星网锐捷解释称,由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疏忽,未能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告知有关情况,导致部分专利法律状态与招股意向书内容存在差异。

  对于星网锐捷的解释,市场人士认为,星网锐捷IPO的重要卖点就是专利,公司早该对此有所警惕并进行核实,怎么能用“疏忽”二字来敷衍了事。

  点评:再创新也不能无中生有

  都说创业板应该是创新板,可创业板企业再有创新力和想象力,也不能无中生有、指鹿为马吧!本来,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很多上市公司都是以“专利”作为上市的重要卖点,可偏偏有些公司将自己最核心的“专利”给“忽视”了,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更让投资者瞠目结舌的是,2010年的境内股市,竟然上演了一幕幕最具悬念的“闹剧”,几家上市公司在万事俱备,只等敲钟的关键时刻,却被突然叫停上市,苏州恒久更是在上市前夜被叫停,最后成了创业板IPO首个胎死腹中的上市公司。

  作为上市公司,至少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要通过发审委的审批,还要有保荐机构的保荐。这么多的程序,还是让一些上市公司轻而易举地闯关成功,让人难以理解。而且,很多重大问题都是在最后关头才被发现。

  试问,我们的保荐机构都“保”了什么样的上市公司?我们的发审机制该面临怎样的考问?

  诡异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紫金矿业  中金岭南  佛塑股份

  共 同 点:三家上市公司均发生重大污染丑闻,但公司股价在丑闻曝光后均大涨

  紫金矿业:伴着丑闻股价大涨

  2010年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大量养殖鱼死亡,导致当地渔民血本无归。在感觉事态严重后,紫金矿业才在事故发生9天后发布了对这一事故的公告,并在事故中特别强调污染物“无毒”。

  作为上市公司,推迟发布公告,本来就违反了“三公”原则,但资金矿业证券部总经理赵举刚表示:“这是‘维稳’的需要,对于事件原因判断明确以后再传达给相关的群众,才不会引起恐慌。”

  公告中紫金矿业对于这次事件的“明确判断”是,此次渗漏主要与自然灾害有关,不可预料。

  既“无毒”,又属于“天灾”,这就表明紫金矿业在这次事件中没责任,甚至还有些无辜。

  几天后,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此次事件是一起由于企业污水池防渗膜破裂导致污水大量渗漏后,通过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而引发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至此,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由“天灾”变成了“人祸”。但紫金矿业再次强调,本次污染事件仅影响铜冶炼业务,不涉及金矿,对业绩影响不大。

  7月28日,紫金矿业又发布公告,为了减轻金铜矿区环保安全压力,公司决定对紫金山金矿生产系统按照废水减量化、污水达标排放的原则,生产溶液内部循环,维持低位运行,预计公司本年度黄金产量将减产1吨。

  一会儿是事故不涉及金矿,一会儿又是黄金产量将减产,在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月里,紫金矿业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的表态,让人们叹为观止,只能无语。

  更让投资者感到诡异的,是紫金矿业的股价。紫金矿业股票7月12日因公布污染事件停牌,7月13日复牌后,股价持续下跌3个交易日,直到7月19日,紫金矿业A股股价跌至2009年以来最低点——4.97元。

  7月20日,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接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调查通知书”,在这个利空消息公布的当天,紫金矿业A股股价却离奇涨停。此后,紫金矿业A股股价连续反弹,并在7月28日收复了7月13日以来的全部跌幅,上演了“V”型反转。

  之后的两个月,尽管关于紫金矿业的负面消息不断,但公司股价一直非常平稳。直至10月8日,紫金矿业公告称,被政府处以1000万元的行政罚款。紫金矿业股票伴着利空消息再一次令人意外地大幅高开,并在不到5分钟的时间里急封涨停板。

  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发生后,尽管公司面临着赔偿、停产、限产、新增投入、环保、罚款,以及品牌、声誉上难以估量的损失,但这些利空和丑闻都没能阻止紫金矿业股价疯涨的趋势,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

  佛塑股份:股价在“洋垃圾”事件后绝地反击

  2010年8月11日,央视经济频道对佛塑股份下属鸿基分公司违规使用洋垃圾事件进行了曝光。佛塑股份用这些洋垃圾加工的原料再制作成餐盒,每个月的产量高达1000吨,相当于每个月大约生产2亿个用洋垃圾制成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据央视报道,这些洋垃圾是从欧洲进口的。国内的加工企业用这些洋垃圾制造成灰黑色的废料颗粒,然后将这些废料颗粒再卖给其他厂家,作为快餐盒的制作原料。

  一般市场上纯的聚苯乙烯颗粒的价格是每吨1万元左右,而这种再生的塑料颗粒的价格在6000~7000元之间。一些餐盒厂家为了节约成本,通常就购买这种再生料,然后按比例添加纯料,甚至全用再生料,制造餐具,用再生料制造餐具的厂家中就包括赫赫有名的上市公司——佛塑股份。

  更让人惊讶的是,佛塑股份还将发泡餐具进行内销与外销区别制造,大部分用于内销的发泡餐具,都是用进口来的洋垃圾制作的。按照鸿基分公司相关人员的说法:“内销的怎么都好糊弄,没人管,卖得出去就行。”但用于出口的发泡餐具中,添加废料的情况就不多见。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属于淘汰类落后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而在佛塑股份鸿基分公司的厂区,却堆满了这样的发泡餐具。

  佛塑股份的“垃圾门”事件令人触目惊心,事件曝光后第二天,佛塑股份发布公告承认该事件,相关设备和产品被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封。作为上市公司,这次事件对于佛塑股份的公司声誉影响极大,公司还将面临巨额罚款,初步估算罚款额达6000万元,相当于公司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利润的总和。

  但是,让投资者没想到的是,“垃圾门”事件后,佛塑股份股价下跌了两个交易日后,就开始绝地反击。8月16日开盘后一路上扬,涨幅达9.18%,一举收复了前几日的跌幅,股价重新回到“洋垃圾餐具”被曝光之前的水平。这之后,佛塑股份股价一路走高。一位证券分析师感叹:实在看不懂佛塑股份有什么利好可以涨这么多。

  中金岭南:负面新闻挡不住疯涨的股价

  2010年10月21日上午9∶30分,中金岭南在没有任何公告预告的情况下,突然停牌。第二天(10月22日)中金岭南才发布公告并称:近日发现韶关市北江中上游河段铊超标,而超标原因系公司下属子公司韶关冶炼厂排污所致,韶关冶炼厂已于10月21日实施全面停产。

  中金岭南所污染的北江是广东省内的主要水系,此次铊超标范围是北江上游,会对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及居民用水产生较大影响。

  韶关冶炼厂的全面停产,意味着中金岭南的铅锌冶炼将陷入“停滞”状态。中金岭南称,韶关冶炼厂的停产将直接减少公司今年冶炼产品铅锌金属产量及相关营业收入。公司经初步估算,韶关冶炼厂每停产一个月将直接减少公司净利润2700万元左右。

  上市公司污染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紫金矿业的污染事件还未消停,中金岭南又重蹈覆辙。更让投资者感到诡异的是,中金岭南与紫金矿业两家上市公司发生污染事件前后的表现如出一辙。

  首先是公告迟报遭质疑。其实,在10月18日下午,韶关市北江中上游河段就发现了铊超标现象,但直到10月22日中金岭南才发布这一事件的公告。按照2010年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环境信息,突发环境事件须在事件发生一天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其次是股价逆市大涨。就在10月22日中金岭南发布铊超标事件公告当天,公司股价在小幅低开后一度下挫超过4%,但之后,在资金的推动下,不到上午10点就开始翻红,最后涨了9.19%。事实上,自9月30日至10月21日,中金岭南的股价已经累计涨幅达28%,尽管发生了污染事件的负面新闻,股价反而冲击涨停,市值大增。

  点评:丑闻竟成上市公司利好

  紫金矿业,一边丑闻不断,一边股价飞涨。投资者还没从紫金矿业股价上涨奇观中缓过神来,另一家上市公司中金岭南又发生污染事件,与紫金矿业异曲同工的是,中金岭南发布污染事件公告当天,股价又险些冲上涨停板。如此诡异的事情,可能只有在国内股市才能见到。

  与紫金矿业和中金岭南的污染事件相比,佛塑股份的“洋垃圾餐具事件”更胜一筹,堂堂一家上市公司,与“地下黑工厂”有什么区别!正当投资者纷纷谴责佛塑股份,并抛售其股票之时,佛塑股份股价却逆丑闻而大涨。投资者情绪异常激动:“股票此时大涨,简直就是无耻。建议上市公司都来生产垃圾餐盒,这样股票才能大涨,中国股市真是黑幕无边。”

  股市黑幕,归根结底,是中国社会不公平的体现。一家上市公司对社会造成了如此大的恶劣影响,甚至危害到百姓的生命。这样的企业,如果在国外,可能早就被迫退市,甚至破产了。但在中国,却被当成了投机者的赚钱工具来炒作,这个社会的公平何在?

  潜水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佛山照明   江苏三友   四川长虹

  共 同 点:三家上市公司均被揭露涉嫌虚假信息,并隐藏了很多年

  江苏三友:一则公告六年后才公布

  2010年3月26日,江苏三友发布了一则股权转让公告。本来,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权转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让投资者瞠目结舌的是,这份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居然是2004年6月5日。也就是说,六年前发生的重大事项,到现在才公布。

  经过梳理,大家发现,江苏三友的六年造假路走得相当不容易,其招股说明书、历年年报、半年报、股改方案等,至少13份公告涉嫌造假和虚假陈述,涉及数量之多、涵盖类型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实属罕见,堪称中国股市二十年来造假之最。

  发生在六年前的股权转让是这样的:因南通实业原控股股东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将其持有的友谊实业53.125%股权转让给张璞——现江苏三友董事长等9名自然人,友谊实业控股股东由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变更为自然人张璞,其受让比例25.50%为最高,后者也由此成为江苏三友的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为30%,股权转让时间是2004年6月5日。

  也就是说,从2004年6月起,友谊实业的股东就已经发生了重大变更,江苏三友的实际控制人应该是公司董事长张璞。

  而江苏三友是2005年5月18日上市的,在最早的招股说明书第58页的发行人参控股公司结构图上显示,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持有友谊实业82.90%股份。此外,江苏三友从2005年8月18日公布上市后首份半年报起,历年的半年报、年报中,提到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均是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一直到2009年半年报,依然写着:“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分别为南通友谊、南通纺织工业联社。”

  六年来,江苏三友不但涉嫌IPO材料造假,每年的半年报、年报也都是虚假陈述。据统计,六年当中,江苏三友至少有13份法律文书涉嫌造假和虚假陈述。而颇为讽刺的是,2006年,江苏三友还被评为“信息披露优秀上市公司”。

  佛山照明:董事长与股东关联关系隐藏了十年

  2010年8月13日,佛山照明董事长庄坚毅等高管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8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涉嫌泄露信息对佛山照明发出关注函;9月1日,庄坚毅申请辞去董事长一职;9月3日,深交所再度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进一步核查涉嫌内幕交易情况;9月6日,庄坚毅卸任董事职务。

  其实,庄坚毅这次的东窗事发,既在情理之中也在意料之外。之所以说它在情理之中,是因为既然做了违法的事,无论隐藏多深多久,迟早会有曝光的一天。说它在意料之外,是因为庄坚毅没想到,六年前他亲自引入的外资股东竟是揭穿他底细的人。

  2004年,庄坚毅作为中间人在佛山照明改制时引入了欧司朗公司(西门子的全资子公司,全球最具创新能力的照明公司之一)。到2006年,欧司朗已全资拥有了佛山照明13.47%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当初,佛山照明对于与欧司朗的合作充满了期待。佛山照明的想法是,进入欧司朗在全球制造销售体系以后,欧司朗将会利用佛山照明在成本控制方面的优势和经验,逐步把欧司朗在全球庞大的传统灯具和低端节能灯具的制造业务转移到佛山照明。并且,佛山照明还将获得欧司朗在传统灯具领域的专利和技术转移,从而成为世界一流的灯具制造商。

  但是,美好的构想并没有实现,自从欧司朗成为佛山照明第一大股东后,双方的冲突日渐公开化。而且,自2004年以来,欧司朗在中国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大,而佛山照明近几年业务不断萎缩,最初合作时的设想与愿望一一落空。

  为了早日摆脱“外资傀儡”的角色,庄坚毅决定率领佛山照明向LED和新领域进军。这一做法当然遭到了欧司朗的反对。

  今年8月13日,佛山照明对外披露,公司董事长庄坚毅、董事会秘书邹建平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

  庄坚毅被调查源于2009年8月的两笔交易。庄坚毅曾在董事会表决进军锂能源领域重大事项之前的15天左右,分两次在二级市场买入佛山照明B股共8万股。就在庄坚毅第二次买入的8月31日,佛山照明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合资成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的书面通知。显然,议案通知的发布时点与庄坚毅购股日期的巧合,有内幕交易之嫌。

  同样是2009年8月,有媒体接到举报称,从2000年到2009年末,一直名列佛山照明前十大流通股东的“广州佑昌灯光器材贸易有限公司”,其主要股东和法人代表与庄坚毅是叔侄关系。而在长达九年的时间里,佛山照明历年年报中则一直显示广州佑昌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庄坚毅操纵的内幕交易为什么一年后才被揭发?庄坚毅与广州佑昌不寻常的关系为何又在十年后才被曝光?此时的庄坚毅才明白,举报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佛山照明的大股东欧司朗中国一中层干部及佛山照明前员工(现为欧司朗产品的经销商)。

  四川长虹:十年前旧案难有结论

  2010年2月25日,四川长虹前员工范德均举报四川长虹为获得1999年的配股资格,通过代理商虚假提货和虚假财务记账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还重复记录销售旺季收入。

  举报材料显示,1999年1月初,四川长虹计划通过当时的近30个管委会中几个大的代理商,利用虚假提货和虚假财务记账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20多亿元。举报材料中还显示,1998年1月1日到1月31日,公司近20多亿元的销售收入被计入1997年度,但这一数据也被重复计入到1998年报表中。两项数据加起来,四川长虹累计虚增1998年销售收入约50亿元。

  四川长虹随即发布公告予以澄清,称一切均属“子虚乌有”。然而,这次举报事件令四川长虹与举报人范德均之间的历史恩怨曝光。公开资料显示,1998~1999年期间,范德均任长虹公司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但在其任职长虹期间,因构成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处以七年刑罚,并没收非法所得77万余元。

  四川长虹表示,范德均举报的目的,就是为其“平反”,并“退还”全部赔偿款77万余元。

  四川长虹的财务造假事件在市场引起了轩然大波,举报人和四川长虹方面各执一词,并各自向媒体出示证据。四川证监局也介入了对四川长虹财务造假案的调查。

  期间,举报人范德均不断向媒体表示还有“新证据”,但业内人士认为,一个始于十年前的旧案,有关部门对四川长虹的举报早已心中有数,能否进入实质性调查,是否能有一个调查结果出炉,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最大的可能就是不了了之。

  5月20日,四川证监局和绵阳市国税局以复函方式公布了初步调查报告。绵阳国税局认为:“四川长虹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尚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四川省证监局的调查结论称,“长虹有关22.5亿元销售符合税法关于收入确认和开票的规定”,“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部门的复函也显示,在调查过程中,部分单据材料已不可查。所以,对于四川长虹的调查结果也无法确定“完全清白”。

  就在同一天,举报人范德均被江苏吴江警方拘留,理由是“多年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专家认为,抓人的理由太牵强,隐约让人品出了一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味道。

  点评:上市公司该为造假付多大代价

  电视剧《潜伏》中的余则成是最大的“造假者”,天天生活在各种谎言和伪装中,其实是一件极其考验人的事情。在国内上市公司中,像余则成这样以假象“潜伏”的公司也不少,而且“潜伏”的时间还很长。

  这暴露出了境内资本市场监管制度的缺陷。在上市公司监管链条中,审计师是拿上市公司的钱,这本身就是一种制度缺陷;监管部门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利益,打假只是一种行政要求,没有自身利益,所以动力不足;律师是打假队伍中最努力的一个群体,因为涉嫌造假的上市公司一旦案发,律师就可以拿到巨额的代理费。

  从上市公司自身来说,造假的成本很低。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自身存在造假行为,最高的经济处罚为60万元,个人则是30万元。但一般情况下,对于有造假行为的上市公司,证交所往往只会公开谴责,不会作出经济处罚。试想,如果造假会让上市公司破产、退市,甚至危及造假者的生命,肯定没有人敢像这些公司一样常年造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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