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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研报被澄清 公司调研亟待透明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 07:36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近日,ST皇台(000995)和洪都航空(600316)针对机构研报的澄清行为使投资者感到无所适从。机构研报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的重要途径,但上市公司与机构之间并不那么透明的往来却成为投资者盲目信任研报的重要原因,这种不透明的状况需要进一步改善。

  此前,ST皇台因股价异动而对7月份以来到访公司的机构进行了梳理,其中9家对ST皇台提供了研究报告,而ST皇台只认可其中两家的调研结论,并申明其他研究报告中所用数据并非由公司提供、数据本身不准确,得出的结论也不客观。而洪都航空的提示性公告同样也将不实重组传闻的矛头指向机构研报。

  从近期的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对部分机构的研报内容有时并没有主导权,但却被机构研报造成的公司股价波动所影响。上市公司和机构是市场中平等的两个主体,前者并没有权利或者义务对后者的研报内容进行审核。机构的研报不是具有特殊社会属性的新闻作品,而仅是一种信息分析商品,投资者应该意识到,机构研报的真实性应由机构自己负责。

  但现实是,机构在广大中小投资者中有着极大的公信度,而这种公信度很大程度上源自上市公司与机构交流的不透明。投资者往往因为得不到有关机构与上市公司的交流内容,因而只能相信机构研报上的所有内容。在这种盲从之下,不少投资者把研报当作上市公司的真实现状来看待,而没有意识到机构在研报内容上的分析、加工过程。

  显然,努力消除公众对于机构和上市公司之间信息交流过程和内容的不了解,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加理性地对待机构研报,上市公司也可以从“监督”研报的繁琐工作中抽身。事实上,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与机构之间的交流有着很多监管措施,其中中小板公司就被要求编制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并即时向监管层提交机构调研的相关资料。不过,这种与公众“无关”的监管方法并不能消除公众对于上市公司与机构交流的不了解。

  在短期内无法杜绝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信息沟通不规范的情况下,让上市公司与机构的交流内容尽快出现在全部投资者视野内,让上市公司的归上市公司、机构的归机构,是一个可行、可控的办法。

  目前,深交所上市公司已在年报等定情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机构调研情况,这种定期披露的方法应该更加灵活地加以运用。例如在遇到机构调研的当天,上市公司就用公告的形式披露调研的相关情况。而从机构方面说,应该在其研报中明确哪些内容是上市公司提供或阐述,哪些内容是机构的分析和预测。

  如此一来,至少可以从时间维度上消除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鸿沟,投资者更容易分辨机构的分析和上市公司的陈述从而避免盲从、研究实力强大的机构更容易脱颖而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更加完善,形成一个多赢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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