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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外籍人员拒交资料 泄密门仍未澄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 03:37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王 峥

   佛山照明(000541.SZ)的高层震荡还在继续,继董事长庄坚毅因接受调查在9月初辞职后,9月15日佛山照明监事陈冠标也选择了挂印而去。

  而因深陷“泄密门”停牌三周之久的佛山照明,也终于在9月16日公布了第二次核查结果。虽然此前公司极力否认有人泄密,但在深交所接连的督促下,公司此次的自查公告中也承认,确实存在交易对手方高管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但公司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内幕交易。不过,有律师表示,根据内幕交易的定性,上述交易对手方高管的行为已经构成涉嫌内幕交易。

  董事监事接连辞职

  敏感期交易者漏洞百出

   9月17日,佛山照明公告称,监事会于2010年9月15日收到陈冠标先生(非职工监事)的书面辞呈,其本人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有关规定,陈冠标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陈冠标先生的辞职于公司收到其书面辞职报告时生效。而此前半个月,原董事长庄坚毅因接受广东证监局调查而先后辞去董事长和董事职务。

   由于涉嫌内幕交易和泄露信息,佛山照明从8月24日开始被深交所责令停牌核查。9月6日佛山照明曾发表公告称,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和高层及其亲属在敏感时期涉嫌内幕交易和涉密情况。不过,根据深交所9月3日的关注函,发现有交易对手方人员方清、霍广及其亲属在敏感时期存在少量股票交易,同时有部分外籍人士的直系亲属资料未能提供给监管部门,对此按要求继续进行核查。

   根据9月16日的核查公告显示,佛山照明于7月15发布了关于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意向进展情况公告、关于正式收购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20%股权投资的公告等。作为交易标的的高管人员方清(本人为合肥锂鑫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在7月12日与7月13日敏感期内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买入均价12.235元,7月27日卖出10000股,卖出价13.35元,期间获利10150元。不过,方清却在回复的说明文件中声称:“以上股票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绝无知情任何内幕信息。”

   更有意思的是,方清作为合肥锂鑫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竟然不在交易对手方列出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中。要知道,合肥锂鑫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是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五家发起人之一,并且是新公司核心技术的提供者。发起人公司的董事长竟然被认为不知道自己公司要投资的项目,确实让人无法理解。而佛山照明还以此为由表示无法确定其是否获知内幕消息,也不能确定其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此外,公告还显示,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霍广是佛山照明8月18日公告项目(主要内容为合肥锂鑫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佛山照明、锂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国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幕知情人,其在8月25日签署的董事会秘书咨询函中否认自己存在敏感期交易的问题。但经监管机构核实,其本人及亲属在7 月22 日前后的确有过公司股票交易。

  并且佛山照明还核查出在3月20日公告拟购买从事锂电池业务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前,作为佛山照明的经销商,霍广及其直系亲属账户在3月8日~15日期间累计买入17.43万股,公告披露之后,在4月12~16日期间累计卖出12.33万股。对此,霍广本人表示,“凭自己的判断和关注行业曲线和市场波动而进行买卖,根本不涉及到内幕交易,也没有任何人传递给我内部消息让我买卖股票。”不过,佛山照明向营业部核实,霍广本人的股票账户一直由代理人操作,其本人也并不懂得买卖股票。也就是说,霍广就二个问题的回复均与佛山照明的核查相左。

   然而,佛山照明却表示,在与霍广的谈话中了解到,其并不了解什么叫敏感期,因此以上交易是否属内幕交易,公司也无法确认。

  无法核查外籍人员资料

  公司称接待人员没问题

   除此之外,在前次未能提交相关资料人员的进一步核查中,台湾必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其董事长、总经理及其直系亲属无买卖佛山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欧司朗方面及直系亲属虽然就未进行内幕交易、未泄露内幕信息做出承诺,但拒绝提供直系亲属资料。

   佛山照明表示,公司在接待投资者来访时,谈话内容都是围绕公司的已经公告内容和2009年9月提出的锂能源完整产业链构想,接待人员主要介绍了公司进军新能源领域的宏观思路和公司最近的生产经营情况,没有泄漏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经接待人员承诺和公司询证,接待人员没有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至于两次核查出现的不同结果,公司称,第一次未能核查出相关人员敏感期交易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核查缺少工作经验,不懂得核查的方法和程序;另一方面是公司停牌以来,每天投资者的电话不断,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公司也急于完成核查工作以争取早日复牌交易,单纯以董事会秘书名义发出咨询函,要求相关知情人回答并作出承诺,就根据回复的结果得出核查结论。

  律师称已涉嫌内幕交易罪

  佛山照明复牌当时涨停

   而就知情人敏感期交易的问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告诉记者,根据证券市场对内幕交易的定义,只要是在敏感期参与了所知内幕信息股票的交易,就可以认定其触发了内幕交易罪。方清、霍广及其直系亲属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敏感期内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无疑已经构成涉嫌内幕交易。

  不过,有律师也认为,是否触及内幕交易罪,还要证监会来进一步认定。

  此外,9月16日当天,虽然正面负面消息交织在一起,但停牌三周多的佛山照明开盘3分钟即被封上涨停,期间虽然被多次打开,但在收盘前还是封上涨停,收于每股20.09元。

  9月17日,佛山照明股价跌停,收于18.08元/股,跌幅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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