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为实现股改时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决定向华电能源转让在东北地区的部分资产
【财经网专稿】记者 刘佳 周伟伟 8月26日,华电能源(600726.SH,下称华电能源)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下称华电集团)决定向华电能源转让在东北地区的部分资产。
华电集团本次拟转让的资产为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富电公司)100%股权,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哈热公司)15.28%股权和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下称齐热公司)1.6%股权。上述资产合计转让价格为11.7亿元,但因资产需履行国有资产挂牌竞价程序,因此未确定最终收购价格。据华电能源公告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显示,上述三项资产经评估均增值不少。
在华电能源股权分置改革时,华电集团曾承诺将华电能源定位为其在东北地区的电力发展主体和资本运作平台,并在恰当的时候将其他东北地区资产纳入上市公司。不过4年来上述承诺尚未完全实现。
8月19日,华电能源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督促公司尽快完成股改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富电公司为华电集团公司全资公司,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3.80亿,净利润1.88亿元,净资产评估增值109%后为9.49亿元,挂牌价格为9.82亿元。哈热公司是目前哈尔滨市最大的供热企业,2009 年实现营业收入13.72亿元,2009年度亏损0.97亿元,净资产评估增值187%后为11.54亿元,15.28%股权权益价值为1.76亿元,挂牌价格为1.76亿元。
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华电能源权益发电装机容量为396万千瓦,约占黑龙江省的20.60%。华电能源8月26日发布的2010年上半年财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96%,亏损1.49亿元。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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