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起诉黄光裕 黄光裕称国美公告欺骗投资者
本报讯(记者窦媛媛)昨日下午,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黄光裕方面的代表,大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今晨发布声明,称国美在公告中存在欺骗投资者行为,呼吁投资者支持大股东重组董事局。国美今晨复牌,股价跳空低开8.79%。
公告称,国美于2010年8月5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针对黄光裕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下称“违反行为”)正式起诉,并追偿由上述违反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就在董事局通过动议就黄光裕的“违反行为”采取法律行动后,国美称4日晚收到黄光裕信函,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等动议。
对这封信函,国美董事局称已做出决议,坚决反对上述要求。董事局认为,撤销发新股的授权同时撤销陈及孙一丁的职位,将再一次对公司业务的稳定和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破坏,极大限制管理层获取资本的灵活性,限制公司未来发展潜力,进而导致公司在极具竞争的市场环境里面对竞争对手时处于明显的劣势。国美董事局同时认为黄光裕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根本不具备陈晓及孙一丁深厚的相关经验和行业普遍认可的领导力。
据悉,国美董事局与黄光裕的分歧曝光始自2010年5月。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五项否决票,包括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国美电器之后紧急召开董事会。董事局一致同意重新委任贝恩三名前任董事加入董事局。就此,黄光裕与国美董事局及管理层的矛盾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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