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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烟花被责令整改 因无独立商标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 02: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苗慧)昨天,熊猫烟花在发布2010年中报的同时,发布了一份被责令整改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因存在商标缺失、内控混乱、财务疏漏等多方面问题,被湖南证监局要求整改。尽管熊猫烟花将营收增长归功于北京奥运会提高了品牌价值,但公司被要求整改的原因之一就是公司没有独立的商标权。熊猫烟花现用的“熊猫”等11个注册商标均为控股股东所有,公司为“免费使用”。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伟平承诺,将在2011年1月31日前无偿转让“熊猫”商标给上市公司。另据公司中报显示,熊猫烟花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0.82万元,同比增长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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