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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热电前董事长公款炒股巨亏近3千万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 06:37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李智

  当天富热电(600509,收盘价9.12元)前董事长成锋挪用8600万公款炒股之时,他没有想到,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自己会在A股市场上摔得一败涂地,更让年过六旬的他遭遇牢狱之灾。据新华网消息,因违规动用公司资金炒股,导致企业亏损近3000万元,年过六旬的天富热电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成锋,已被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公款炒股 巨亏近3000万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当然是人才!炒股什么最重要?那肯定是信息!

  当一位身居上市公司要职的高管,掌握大量一手信息以后,他将创造怎样的投资神话。天富热电前董事长成锋用自己的惨痛经历告诉广大投资者,在风险无处不在的股市当中,即使是“人才加信息”的组合也不能保证稳赚不赔。

  将时钟拨回到2002年7月,时任天富热电证券投资部经理的冯某以部门名义,向时任公司董事长成锋提交了一份对证券二级市场进行投资的请示。而成锋在未按照相关规定召集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下,就擅自批准了该项投资方案,并安排公司财务总监张某调拨了一亿元资金 (后将其中的1600万元返还给公司,剩余8400万元用于炒股)。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天富热电必须按时公布财务数据,而为了掩盖上述违规行为,几位涉案高管可谓是煞费苦心。成锋先后安排张某和时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的赵某在公司年检、年度财务审计时,多次高息从证券公司融资以弥补缺口。直到2006年4月,天富热电决定退出股市时才发现,亏损已高达2990.15万元。面对如此大的亏损,张某和赵某仍采取做假账的手法,企图继续掩盖股票投资行为。

  被判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成锋等人的违规行为最终还是暴露在了阳光之下,参与其事者被公安机关所逮捕。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成锋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而与成锋一起领刑的,还有冯某、张某和赵某三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五年有期徒刑(赵某缓刑三年)。法院认为,被告人成锋和冯某、张某、赵某,身为国有公司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动用国有公司资金炒股,并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实际上,成锋在任时的违规行为还不止这些。上交所就曾于去年7月22日对成锋进行公开谴责。上交所表示,成锋在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11月7日期间,在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越权签署了多项对外担保合同,总金额达到2.67亿元。而上述事项直至2009年4月30日才在公告中予以披露,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业内人士表示,结合A股市场的走势来看,命运似乎与成锋等人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其擅自动用8600万资金炒股的2002年7月至2006年4月之间,A股正处于一波长达数年的大熊市之中,巨额的亏损在所难免。而就在成锋等不堪压力退出股市之后,A股便迎来了一波大牛市,上证指数从2006年4月的1300点一线暴涨至2007年10月的612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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