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创业板半年报须强化风险披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 06:2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昨日公告指出,创业板公司在披露半年报时,应充分说明公司经营中遇到的风险,其中包括核心技术人员辞职、无形资产变动等情况。

  自去年下半年上市以来,创业板公司即将开始陆续编制和发布半年报,证监会本周发布了创业板公司半年报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其中,证监会要求强化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事项的披露,包括设备和技术升级、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在这些问题上创业板公司应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影响和应对措施。

  此外,创业板公司更多依赖品牌、技术创新等获得竞争优势,因此无形资产的比例大。证监会要求创业板公司在半年报中披露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变化情况和影响因素。此前,已经有苏州恒久等公司因专利问题未能通过IPO审核。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