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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资金情况未作公示 茂化实华信息披露严重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8日 04:59  证券日报

  见习记者 李春莲

  6月17日,深交所公布了上市公司2009年度信息披露的考核结果,其中,主板不合格上市公司有12家,中小企业板有6家,茂化实华(000637)位列其中,因为信息披露严重违规而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茂化实华董秘梁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这主要是因为去年没有及时披露拟竞买交易标的存在涉嫌资金占用情况所致。

  信息披露违规

  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茂化实华全称是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销售聚丙烯, 液化气,溶剂油乙醇胺,烃推进剂,石油制成品,塑料产品等。

  2009年7月28日,茂化实华披露拟竞买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公司子公司珠海理工学院70%收益权,在北京泰跃涉嫌对珠海学院存在4710万元占用的情况下,相关关联交易公告和董事会决议公告均未提及上述事实。

  公司在未作认真核实情况下,单凭北京泰跃单方声明就拟公告称“北京泰跃不存在占用珠海学院资金”。

  此事一出,即引起深交所的关注。深交所随即发出《关于约见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谈话的函》,约请茂化实华前三大股东负责人就“资金占用问题”做出详细说明,同时提醒茂化实华“在上述北京泰跃拖欠本次竞买标的物款项问题解决之前,你公司应该停止本次竞买珠海学院70%权益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避免形成新的资金占用。”

  2009年10月30日,茂化实华进行披露,发出整改报告,其中对于上述收购也有所反省,称由于时间仓促,未能将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全文提供给参会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信息披露方面对相关风险的揭示不够详尽。

  而公司董事长郭劲松对深交所监管工作不配合,未出席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广东监管局的联合约谈,未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有关书面说明和意见,且未采取委托出席等补救措施。

  此外,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杰在通知相关人员接受深交所约谈事宜上拖延怠慢,在深交所约见后,与会董事提请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披露董事会意见,该董事会秘书无正当理由怠于提交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再三督促才予以公告。

  尽管茂化实华在收购大股东资产“未能勤勉尽责”,公司自身也进行了反省和整改,但遗憾的是,茂化实华早在12月4日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9]171号”《关于对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但却迟迟拖至12月8日晚才发布相关公告。

  鉴于茂化实华未及时披露拟竞买交易标的存在涉嫌资金占用的情况以及相关当事人实际表现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茂化实华和董事长郭劲松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茂化实华董事会秘书梁杰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梁杰表示,此事已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时间已经很久了,对相关的负责人也都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

  专家称违法成本太低

  致上市公司心存侥幸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较差的公司,深交所将对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进行后续专题培训,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建议公司更换董秘,督促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深交所将充分研究监管对策,进一步完善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规定。

  今年4月份,针对“问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等一系列问题,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证监会将采取以下“八大措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责令参加培训、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和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同时,对所采取的监管措施,证监会也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在必要时予以公开。

  有业内人士认为,茂化实华称由于时间仓促未能提供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全文,这个理由似乎有点儿说不过去,其中明知故犯的成分很大。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晓珂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实际上,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合格的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很健全。上市公司不断出现这样的问题,是由于违法成本太低和执法具有随意性。

  他表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工作的持续性,增加上市公司因违法所带来的成本,杜绝上市公司存在的各种侥幸心理,这种明知故犯的信息披露不合格问题才会慢慢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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