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一蕙 ○编辑 衡道庆
由证券犯罪案 “牵出”政府官员的案例,近年来时有出现,从最热门的“黄光裕案”,到不久前的高淳陶瓷案,以至于更早的泰山石油等。具体来看,这些案例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最“轰动”的内幕交易案非“黄光裕案”莫属,而其中被广泛报道的中关村内幕交易案,还牵出了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队长相怀珠。在该案审理中,检方指控,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将中关村上市公司拟重组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相怀珠和其妻李善娟。由此在公司停牌前几天,李善娟使用其个人股票账户分七笔买入中关村股票12万余股,成交额共计181万余元。不过,从盘面上看,当时的中关村股价正处于历史高位。由于黄光裕方面和相怀珠“私交”关系,中关村内幕交易牵涉的高官内幕交易可以说是一种“变相”行贿方式:内幕交易的“信息”本质与现金颇有类似之处,亦是如今新型利益输送的手段,由此也造成了高官被“牵扯”在内的情况。而无论结果是否盈利,这一内幕交易的性质并不因此改变。
除了“受贿”性质的内幕交易,另一种则是政府官员充当“知情者”。最典型的莫过于去年轰动一时的*ST高陶内幕交易案,当时“牵出”了时任南京经委主任的刘宝春及其在南京证券任职的妻子。与相怀珠夫妇参与中关村内幕交易不同,刘宝春之所以能够在准确时间节点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在于其身份能够掌握*ST高陶重组进程,掌握股份置换、资产重组、与十四所进行的谈判等整个进程重要节点,从而准确买卖。而另一方面,借壳重组过程中,决策链环节过多,客观上也更为容易泄露内幕信息,使得身为经委主任的刘宝春得以掌握重组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从过往案例来看,以往官员牵扯到证券案件,并非以“参与人”牵涉到内幕交易,而是因为接受了公司方面贿赂,从而充当了“提供便利”的一方。例如泰山石油在1993年上市时引发的行贿受贿案件,曾导致1995年前后山东泰安市先后有七八名厅局级干部、20多名处级干部落马。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法制的逐步健全,此类情况已较少出现。
但随着经济发展,资本市场的活跃和行贿手段的多样,尤其是借壳上市带来的巨大收益,一些官员开始成为“内幕交易知情人”。客观上来看,在借壳上市和资产重组过程中,国有股转让、债务豁免、人员安置、税收优惠等诸多事项都离不开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而目前部分审批环节存在不透明等问题。由此,在巨大的收益诱惑面前,难免有政府官员“以身试法”。但另一方面,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类似的违法手段往往难逃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