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海利得迟来的公告:先合资公司再上董事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 01:51  第一财经日报

  陈晶泽

  海利得(002206.SZ)今日发布的合资公司股权转让公告或带出了公司投资存在的违规问题。

  8个月获利130万元

  海利得公告称,公司拟以4300万元的价格将合资公司泰州市中远房产27.8%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告,海利得与海宁汇利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汇利贸易”)、自然人高利民、孙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将公司持有的泰州市中远房产27.8%股权分别转让给上述三方,转让比例分别为14.2%、7.1%和6.5%,转让价格分别为2196.4万元、1098.2万元和1005.4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远房产的股权。

  受让方高利民不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还是股权受让方汇利贸易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而除高利民外,汇利贸易的其他股东均系高利民的直系亲属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今年3月31日,中远房产资产账面价值总计1.49亿元,评估价值1.55亿元。按照27.8%的股权比例计算,相应的股权评估价值为4300万元。海利得的转让价相当于平价转让,而海利得从公司设立到转让不足8个月,获利约为130万元。

  投资违规?

  海利得今日的公告可能还披露了一个上市违规事实:在尚未经过董事会同意前,上市公司就提前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根据海利得201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这意味着,董事会在程序上同意上市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根据海利得公告,上述参股设立的合资公司即为泰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而1月15日的公告称,海利得当时与扬州中远房产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就共同出资成立房产公司事宜达成一致,即四方共同以现金人民币15000万元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海利得出资4170万元,占合资公司27.8%的股权。

  而根据海利得公告,中远房产于2009年10月就已经成立。今年1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或许是对3个月前就已经成立的公司进行一个形式上的通知而已。

点击进入[海利得吧]讨论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 海利得吧 】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