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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财务门举报人遭刑拘 刑拘程序与律条存悖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 12:08  证券市场周刊

  突如其来的便衣警察,120小时毫无音讯的拘留,曾经掀起四川长虹财务风暴的举报人,在七年牢狱之后,再度遭遇离奇的拘留。离奇的夜晚真相难了,谁游走在律法的红线上,谁又能给律法公正。

  王燕青/文

  范德均被警察拘留了。

  5月21日,范德均的妻子张李涛在电话中依然是那样的紧张无措。5月20日晚上9点,张李涛的丈夫范德均在吴江一超市被苏州吴江警方刑事拘留,吴江警方是得到四川省绵阳市警方的请求,代为刑拘范德均的。一直在等待警方说法的张李涛,截至记者截稿时,已经过去了120小时,依然没有得到绵阳警方的任何答复。

  范德均名声大噪于今年的2月25日,他举报长虹电器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举报信曝光,天下哗然,证监会、国税局开始调查此案。5月20日,长虹电器还没有披露监管层调查结果,警方就迅速将举报人抓获。

  离奇的事情迅速发生,5月21日,长虹电器向绵阳警方报案,要求追究范德均侵犯长虹电器商誉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绵阳警方为何在长虹电器举报之前,将范德均抓获?绵阳警方是发现了范德均在绵阳有刑事犯罪事实?还是因为范德均侵犯了长虹电器商誉?

  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了警察办案程序。在没有出示《拘留证》的情况下,截至记者发稿时,警方已经刑拘范德均超过120小时,作为范德均的妻子,张李涛至今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到底是范德均案情复杂?还是背后另有隐情?

  突如其来的刑拘

  张李涛在范德均被抓后,迅速给有关部门写了一份材料,材料是这样描述的:5月20日晚9时许,范德均在江苏省苏州市下辖的吴江市一超市内被几名便衣戴上手铐带走,这几名便衣出示了警官证,称是协助绵阳警方办案。随后范德均被带至吴江市江陵看守所,并于夜里两点左右被提审。

  范德均的被抓,在张李涛看来跟2月25日举报长虹电器财务造假有很大的关系。范德均曾经是长虹电器的员工,2000年10月,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范德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退赔长虹电器经济损失77万余元。出狱后的范德均开始不断举报长虹电器财务问题。

  长虹电器遭遇“财务造假”举报之后,迅速回应,认为范德均举报完全不属实。证监会派出机构四川省证监局、四川省国税局此后分别对四川长虹进行了调查。根据张李涛的说法,证监局是在20日下午3点左右电话通知范德均的,说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了,并已经把书面回复用快件寄给范德均。

  到底是绵阳警方发现了范德均2000年刑事案中的新罪证?还是另有重大举报?

  据张李涛称,5月21日凌晨3:00,其在吴江派出所等待警方给出逮捕其丈夫的说法,此时,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警员罗斌和龙刚要求其在某文件上签字。当时因为情绪慌乱,未及细看,事后无法准确判断该文件是属于何种性质的文件,只是大概记得文件上有某处提到,其丈夫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刑拘。

  四川证监局一位官员在接受《证券市场周刊》采访时称,证监局只将长虹电器专项核查结果的材料提供给了举报人范德均和绵阳市政府。该官员强调,证监局是严格按照信访程序处理范德均举报事件,但是并不知道国税局的处理程序,更不知道国税局是否提前将处理结果告知绵阳市政府,范德均被抓证监局也不知情。

  根据目前张李涛的的描述,警方刑拘范德均是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那么参与调查的四川省国税系统是否在调查过程之中发现了范德均在增值税发票方面涉嫌违法呢?记者致电四川省国税局办公室,其工作人员称,省国税局对于范德均举报长虹电器财务问题,没有正式立案调查。上述人员还表示,“问过相关同志了,没有听说这个事。我问了一下我的领导,也不清楚这件事”。绵阳市国税局驻长虹厂组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我不能告诉你”。

  范德均此前被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判决“职务侵占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虚开增值税发票”,为此服刑七年。该案当时已有结论,绵阳警方何以再翻起旧案进行侦查?著名刑辩律师许兰亭对《证券市场周刊》称,除非警方重新复核当时范德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情,发现新的犯罪证据,可以重新刑拘范德均。

  根据张李涛的描述,警方的行为颇让人费解:张李涛听见丈夫对两位绵阳警员同来的某人称,“你是长虹电器的人,你来干什么?”警员罗斌威胁其,“不要对媒体乱讲话。” 《证券市场周刊》致电绵阳市公安局,据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对于前往执行抓捕任务的罗斌、龙刚两位警员,无法证实是否属于绵阳市公安系统,对绵阳市公安局请求苏州吴江市公安局支援抓捕范德均一事并不知情。记者分别致电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经侦支队,两方工作人员称对此并不知情。

  刑拘的程序悖论

  出示了警官证,然后警察就将范德均给刑拘了,至今没有任何的音讯,这就是张李涛眼里范德均被刑拘的过程。截至记者发稿时,绵阳警方刑拘范德均没有最新动向,绵阳警方的刑拘程序,与公安部相关律条存在着悖论。

  张李涛对《证券市场周刊》称,吴江警方5名便衣,在超市中将其丈夫带走,当时,只有其中带头的一名便衣出示带封套的警官证,并没有展示警官证中详细登记的警员信息,没有出示《拘留证》。

  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下称:《程序》)第6章第4节第106条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按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许兰亭对《证券市场周刊》称,警方在抓捕范德均时,并未出示《拘留证》,涉嫌程序违规。另外,截至记者发稿的5月25日,张李涛对《证券市场周刊》称,仍未收到警方刑拘范德均的《拘留通知书》。据《程序》第6章第4节第108条规定: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

  当然,根据《程序》规定,有同案犯罪嫌疑人未抓捕,或者其他妨碍侦查的情况,警方可以延迟将《拘留通知书》送达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范德均刑拘一案中,还有同犯?《程序》规定,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5月20日至25日,范德均遭羁押已经超过120小时,甚至警方都未告之其妻子范德均现在是在江苏苏州吴江还是已经转移到四川绵阳。

  《程序》第109条规定,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绵阳警方羁押范德均的时间超过5天。范德均代理律师、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薛昌律师称,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单,“目前什么都不能做,因为不知范德均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范德均是因为什么被什么部门抓了,不知道去问谁。”

  20日刑拘范德均到底是谁的决定?绵阳警方抓人的程序又是什么呢?河南出现了“赵作海案”,当年刑讯逼供的警方已经让司法界蒙羞,现在绵阳警方在“立警为公”的原则下,应该给范德均的家人以及公众一个交代。

  报警者长虹是非

  长虹电器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对《证券市场周刊》称,长虹是在5月21日上午看到媒体信息得知范德均被抓,并于当天下午前往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范德均侵犯长虹商誉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四川证监局方面的人士接受《证券市场周刊》采访时称,证监局接到举报后,对长虹进行了专项核查,但证监局没有义务将核查结果通知给被监管对象。截止记者采访刘海中的时候,四川证监局都未将任何核查结果告诉长虹。

  四川证监局尽管没有将调查结果告知长虹电器,那么长虹电器举报范德均侵犯商誉,他们一定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范德均的行为已经侵犯了长虹电器的商誉。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4章临时报告第30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办法》第11款明确规定: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刘海中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四川证监局是对长虹电器“专项核查”而非“调查”,言外之意,不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更为奇怪的是,5月23日,原本由四川国税局以及四川证监局公布长虹电器调查结果,结果出现了所谓的绵阳市权威部门站出来向媒体提供信息称,四川国税局和四川证监局针对长虹“财务门”事件的核查已得到正式结论,长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部门已经披露了长虹电器涉嫌虚增销售收入的重大事件调查结论,尤其事关长虹电器50亿元销售业绩真假的权威调查结论,长虹电器真可以不披露吗?

  范德均大事记

  2000年2月 范德均向长虹提交离职报告

  2000年3月28日 范德均以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

  2000年4月11日 范德均被正式逮捕

  2000年10月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范德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退赔长虹公司经济损失77万余元

  2005年5月 范德均减刑1年10个月,刑满释放

  2010年元月25日 范德均就四川长虹1998年度虚假财务报告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四川证监局进行实名举报

  2010年2月20日 四川证监局正式受理举报

  2010年2月26日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本公司1998年度通过虚假商业承兑汇票虚增销售收入以及重复确认销售收入的描述均为不实描述。本公司1998年度确认的销售收入均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开具提货单证,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取得收款凭证,销售收入确认及相关财务处理完整、真实、合法

  2010年4月16日 范德均应四川证监局之邀前往成都。四川证监局就初步调查情况对其进行了逐一说明,并告知因举报涉及面广和时间跨度大需要再延长一个月调查期

  2010年5月20日下午 四川证监局致电范德均,称调查结果已出,并以快递给其

  2010年5月20日晚上9:00 范德均被抓

  2010年5月21日下午 长虹向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范德均侵犯长虹商誉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2010年5月23日 《中国证券报》援引绵阳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消息称,四川国税局和四川证监局针对长虹“财务门”事件的核查已得到正式结论,长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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