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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国内无保释一说 黄光裕妻或重新取保候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 21:1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今日有报道称黄光裕妻子杜鹃因配合审讯已获得保释。对此,多位律师表示“保释”属于英美法系概念,我国无此说法,目前杜鹃有可能在上诉期内办理了新的取保候审。如果在本周五不上诉,宣判生效,她本人将被收监。

  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并罚金 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和120万元。

  黄光裕之妻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被处罚金2亿元。此前,杜鹃被取保候审,宣判后被当庭收监。今天有消息称,因她配合审讯目前已获得保释。

  我国无“保释”一说

  对此,多位律师对新浪财经表示,我国无“保释”一说,且杜鹃不符合保释的条件。天依律师事务所王瑞静表示,“保释”对应我国的“取保候审”。

  有消息称,之前杜鹃因为刚生产不久而被取保候审,时间是5个月。根据法律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在英美法系,“保释”制度已较为发达,立法趋于完善,司法实践经验也较为丰富。

  杜鹃可能办理新的取保候审

  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分析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如果杜鹃案一审法院已经判决,该案一审程序终结。由于杜鹃被判三年半实体刑,故取保候审应予以撤消,杜鹃本人也被当庭收监。”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贵方对此表示了同意,他指出,在一审宣判时,杜鹃原来的取保候审便宣告结束。实际上,在判决生效之前,杜鹃可以是自由身,也可以是被关押在看守所内。李贵方猜测,目前发现如果杜鹃身体状况不适合羁押在看守所,有可能会采取新的取保候审。

  从杜鹃案件来看,王瑞静表示,她能够获得取保候审,除了“配合审讯”的因素外,还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条件:一、司法机关认为其属于“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至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被告人”;二、其申请了取保候审并提出了保证人或者缴纳了保证金。 

  二审期间仍可办取保候审

  按照一般的情况,一审判决之后有10天的上诉期,这也就是说截至到今天为止,杜鹃案件仍然在上诉期内。本周五将是黄光裕上诉的最后期限。

  “由于目前该案尚处于上诉期,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如杜鹃上诉,则该案移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刘国华指出。据目前了解,尚未有消息表明杜鹃已经上诉。

  刘国华和王瑞静均表示,如果杜鹃没有上诉的话,在一审判决生效后,杜鹃就需要进监狱服刑;而如果杜鹃上诉了的话 ,在等待二审的期间,仍旧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刘国华表示,“如果法院方面觉得她有不符合取保候审之处,一样可以羁押她。” 

  王瑞静指出,“如果胜诉,二审宣判无罪,意味着一审判决有错误,马上释放,杜鹃还可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二审维持或者仍是有期徒刑,只不过刑期短了,还是要入狱服刑。” 

  不过,按照报道称杜鹃很配合审讯的话,刘国华判断,“那么她应该就是认罪的”,二审胜诉的机会较小。

  杜鹃不能直接争夺控制权

  据香港信报报道,如杜鹃获得保释,意味着黄氏家族或通过杜鹃再次开始在国美董事会争夺控制权。

  那么如果杜鹃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话,黄氏家族是否也可以通过杜鹃再次开始在国美董事会争夺控制权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其中的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则不能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国华认为,杜鹃触犯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显然不适合担任董事。

  不过,刘国华表示,不过她做股东就没什么问题,她可以通过其他人来掌控公司,不可以自己直接出面担任高管。

  “这个杜鹃本人肯定不行,她可以通过她控制的人来担任”,王瑞静也表示。(超彦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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