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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实名举报人被刑拘 国税部门称98年纳税正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 14:2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四川日报·四川在线记者 李晓东 实名举报长虹虚增收入的长虹“财务门”事件因举报人范德均21日被刑事拘留而平添波澜。记者从相关可靠人士处获悉,日前,相关监管部门自2月下旬范德均实名举报后开始介入的长虹“财务门”调查已基本结束,并已作出相关结论,该结论已经抄送绵阳相关部门和举报人范德均。

  “财务门”事件爆发后,国税部门进行了调查,调查认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尚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而在此前,国税部门已经对长虹进行过核查,也未发现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证监部门则针对范德均对长虹提出的“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确认收入”、“重复记录收入”及“呆死烂账机损失核销”等6项质疑进行了逐一的调查,还到涉及单位重庆百货等进行核查。证监部门得出相应结论,称“长虹公司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有关22.5亿元销售符合税法关于收入确认和开票的规定”,“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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