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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黄光裕案非法经营罪有异议 八成将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8日 13:46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5月18日午间消息,黄光裕案今日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有关注此案的律师称,判决符合预期,但因黄光裕一案,律师对非法经营罪持有异议,有七八成可能性会上诉。

  今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我们此前预期判断是15年,相差不大。”一直关注此案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庚清对新浪科技表示,“单罪最高刑期是15年,非法经营罪最高刑期是10年,内幕交易罪最高刑期也是10年,单位行贿罪是5年,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黄光裕案三罪并罚14年并不重。”

  “定性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是该案的焦点。最终判定单位行贿罪,说明田文昌、杨照东等辩护律师辩护工作完成得很好。”叶庚清分析称,“争议比较大的是非法经营罪,包括黄光裕、田文昌等对此均持有较大异议。我预计黄光裕有七八成的可能性将上诉。”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涉及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为,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黄光裕上诉,须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提起,上诉法院将会是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

  截至目前,国美方面表示对此不发表任何评论。辩护律师田文昌手机一直无人接听。知名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更关注黄光裕之妻杜鹃的判决,称结果应统一起来整体看待,其他的不想发表任何评论。(张伟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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