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本报刊载了《宗申动力:十高管买股被疑内幕交易》,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响。就“宗申动力高管行为算不算内幕交易”的疑问,记者进行了跟踪调查,采访了长期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以及从事证券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士。
“典型的内幕交易”
“这是一典型的内幕交易!违反了刑法四宗罪之一。”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律师管信辉向记者表示。
管介绍,判断此类案件是否属于内幕交易,要看两大要件:一是行为主体是有可能知道内幕消息的人,比如公司财务人员、关联企业、内部人员亲属等;二是提前知道内幕,并有实际行为,或是通过他人行为,最终实现交易。“宗申动力的高管是绝对符合此要件的主体,而且实施了购买股票行为。”
当记者将此事反应到宗申动力所属地监管机构——重庆证监局时,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现在还不好说,需要调查核实后才能下结论。但如果真是提前知悉内幕,并有购买股票的行为则属于违规。”
另一位长期从事证券监督管理工作的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像你讲述的宗申动力这种情况,即使不是内幕交易,高管在敏感期内发生买卖股票行为,那也是违规。”
“协议是个大事件”
从上述律师及监管人士的表述中,可以看出此事件的严重性。那么,作为“内幕”的宗申动力5月8日与美国波士顿电池公司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对公司有多大影响呢?
“与美国波士顿电池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预示着公司在新能源战略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动力电池包合资公司的成立值得期待。”国内知名研究机构申银万国研究所在对双方合作发布的点评报告中给予了高度评价。“宗申未来与美国波士顿电池公司(锂电池)以及美国MISSION MOTORS (电动动力系统)的合作使公司新能源路径越加清晰,并将步入快速成长期”。
一不愿意具名的新能源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对此事颇为看好。他说:“新能源电池属于国家扶持的重要产业之一,也属于新能源的上游产业。目前国内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不多,不存在太大竞争压力。因此,该合作事项对宗申动力可以说是个大事件。”记者 张世斌 张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