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投资者徐财源发出了《对金宇集团董事会的第二次质询》,提出十点问题质问董事会。
本报此前的报道中曾经提到,徐财源以两份文件作为依据,质疑金宇集团挪用了238万募集资金给董事长张翀宇发奖金,张翀宇使用其中的230万元发起设立了呼和浩特衡达投资有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买卖金宇集团股票。而金宇集团则在随后的澄清公告中承认,确实有发奖金238万元一事,但奖金“全部从公司国有股红利中支付”。在这一背景下,徐财源发出了《第二次质询》。
徐财源提出的问题不仅仅局限在“奖金门”事件本身,更对董事会成员税务缴纳状况、独立董事资格合法性、内幕交易状况、董事会责任认定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质疑,行动进一步升级。
徐财源本次的质疑共有十点:一、之前用于举证的两份文件(呼政发【1999】17号和金宇集团字第38号)到底是不是真的。二、针对奖金“全部从公司国有股红利中支付”的解释,要求明确支付的具体时间和账务的处理方式。三、张翀宇董事长的238万元奖金是否依法交纳了个人所得税。四、衡达投资参与公司股票买卖的具体情况,确认是否有违规和信息披露不实的情况。五、现任董事会成员是否依法交纳了个人所得税。六、公司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往来情况。七、公司高管及亲属是否有买卖公司股票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依法披露的行为。八、最近几天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控股股东有无买卖行为,是否已依法披露。九、5月20日的股东大会为何不启动网络投票。十、如果公司董事长张翀宇确实构成贪污和逃避缴纳税款罪担负对应的刑责,公司董事会是否会因涉嫌包庇集体辞职。
徐财源还告诉记者,内蒙古证监局已经针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而这份最新提出的质询函,他已经于昨日以快递方式提交给了证监会、中纪委、公安部等有关监管部门。
对于金宇集团“奖金门”事件,《大众证券报》将继续跟踪报道。记者 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