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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益谦豪掷10.5亿摘得同方5000万流通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 02:52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奇

  同方股份(600100,收盘价23.67元)大股东清华控股在抛出股权转让方案不到半个月,接盘方便已出现,他就是曾经的法人股大王刘益谦。

  同方股份今日(5月11日)公告称,清华控股持有的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0年5月8日确定了单一受让方为刘益谦,同时与刘益谦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此次转让的同方股份单价定为21.00元/股,总计为10.5亿元。相比昨日收盘价23.67元,刘益谦已有1.34亿元的浮盈。

  刘益谦成二股东

  公告称,刘益谦作为单一受让方受让前述全部股份,受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12%。此次协议转让金额总计10.5亿元,支付对价全部为现金。转让完成后,清华控股将持有同方股份约2.37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30%,仍为同方股份的控股股东。刘益谦将跻身同方第二大股东。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此次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21.00元/股。该价格为公开征集期间,认购方所申报的最高认购价格,也就是说,刘益谦的报价是所有接盘方中最高的。

  清华控股称,进一步拓展同方股份在资本市场的成长空间,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大股东急需资金,对分拆上市做前期准备。清华控股还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会增加或继续减少在同方股份中拥有的权益,但不排除在未来第7至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同方股份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性。

  上述可能产生的权益变动不会改变清华控股对同方股份的控股地位。

  按照转让协议,刘益谦已在2010年5月10日,向清华控股支付了总价的30%,即3.15亿元,为转让总价首期款。在此次转让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的批复后,刘益谦应向清华控股支付剩余70%的转让总价。

  此次协议转让尚需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的批准。

  浮盈已超亿元

  曾经的法人股大王,去年又获得增发股大王的头衔。2009年,刘益谦以个人名义参与了多家公司的增发,累计用资高达61.16亿元。

  然而在今年以来市场一路下跌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粗略估算,刘益谦去年参与增发的浮亏已达5亿元之多。此次出手,刘益谦却有不小收获。

  以同方股份昨日23.67元的收盘价来看,10.5亿元的投入已获得1.34亿元的浮盈,且受让的5000万股是无限售流通股,没有增发股长达一年的锁定期,更有利于刘益谦套现。

  刘益谦表示,此次受让同方股份股权的主要目的是参与投资信息产业等高科技产业领域,分享同方股份未来的成长。同时,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同方股份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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