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庄少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052)2010年4月22日公告称,4月20日,某媒体刊登了《同洲手机负责人潜逃进军通信领域失败?》一文,该文称同洲电子“通信项目负责人提前人间蒸发,目前同洲通信处于群龙无首状态,实际上,同洲电子进军通信领域的计划已经宣告失败”。
为此,同洲电子在今天发布的公告中做了四点声明:一是上述报道称同洲手机“负责人潜逃”、“提前人间蒸发”为完全为捏造,同洲电子并无任何员工有所谓潜逃情形;二是上述报道称同洲电子涉嫌窃取某公司商业秘密报道不真实,同洲电子从没有窃取任何企业的商业秘密;三是上述报道称“目前同洲通信处于群龙无首状态”、“同洲通信人心涣散”。同洲电子申明公司各部门均运转正常;四是上述报道称“实际上同洲电子进军通信领域的计划已经宣告失败”、“事实上已经宣告同洲进军(通信)领域失败”。此说法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纯属捏造。进军通信业务是同洲电子既定战略,公司目前手机项目按照既定计划正处于正常运转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