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豪时发言人:平安解禁流通方案合法合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5日 21:04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3月15日晚间消息,中国平安公布员工持股解禁方案后,平安员工股股东担忧他们的财富将会因交大量个人所得税缩水,为此,平安十大股东之一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应称,解禁流通的方案合法合规,还最大程度维护了市场稳定及所有持有人权益。

  员工股持股人今在平安总部抗议

  60多名平安员工股持股人由于对平安解禁方案不满,周一在深圳平安总部拉横幅抗议,表示他们的几点诉求,即强烈要求解除新豪时托管;决定职工股解禁方案的员工代表大会不能代表他们的意愿;争取将新豪时代持的股票确权过户到自然人名下,以避免过高税赋等。

  对此,新豪时新闻发言人公开表示,该方案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平安员工投资权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时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市场的稳定及所有持有人的权益。 

  新豪时发言人还强调,平安员工受益所有权计划在法律地位上是法人持股性质。这个性质是员工持股计划得以顺利实施,获得上市资格,获得流通资格以及此次解禁安排的基本前提。

  员工投资集合性质为法人持股

  当被问及股票为何不能过户到员工持有人个人帐户下和为何要在交易中缴纳如此高的税收等问题时,新豪时发言人回答道:“这是由员工投资集合的性质决定的。员工权益投资是通过新豪时投资、景傲实业等法人公司间接持有中国平安A股股份。

  为何又要将员工受益所有权计划设计为法人持股,据新豪时发言人介绍,早在投资集合运作之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个人不能直接成为金融企业的股东。但平安被作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深圳特区员工持股的试点单位之一,在具体操作上要创造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机会,同时也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将员工受益所有权计划设计为法人持股。

  税率符合现有法律框架

  关于税率问题,该发言人表示,因为是独立的法人,所以新豪时投资和景傲实业获得减持收益后,将按照深圳税赋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将收益分配给权益持有人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三年前员工股锁定的原因,新豪时新闻发言人解释:“2007年,平安在A股上市时,也是由于法人持股的性质,员工投资集合相关公司所持平安股份才得以一起上市。由于中国平安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实际控制人,因此这两家员工投资集合相关公司被比照为实际控制人按照监管规定和上市规则有关要求,所持中国平安股份锁定3年。中国平安A股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对此有详细披露。

  据悉,在中国平安十大股东中,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中国平安8.6亿股限售流通股,这部分股票为中国平安近1.9万名员工所有,目前通过上述三家公司代持。

  然而新豪时在解禁细化方案中称,将委托一家代理公司在二级市场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这意味着员工股权益人要支付印花税、代理公司的手续费以及大量的企业所得税,此外还要交上不菲的个人所得税。如此一来,员工股股东将付出逾40%的税赋。因此,平安员工股股东担忧的是,他们的财富可能会在兑现的过程中大幅缩水。(俊萍 发自深圳)

点击进入[中国平安吧]讨论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以下是本文可能影响或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新浪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中国平安吧 】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