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牛颖惠)四川长虹“财务造假”事件不断升级,昨天,实名举报人范德均在新浪开博,将其举证材料以博文的形式进行公开发表,并表示对所记录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业内人士认为,范德均的举动正变相对四川长虹及四川证监局施压,以求举报能尽早取得实质进展。
昨天凌晨,范德均开通博客,先后公布了包括《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虚假财务报告和欺诈发行情况说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0839)1998年度虚假财务报告的说明》、《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建平的证明》等10篇博文。据了解,以上博文全部为范德均向四川省证监会的信访举报内容。
范德均告诉记者,举报材料被很多媒体报道过,因为内容多被删减于是想到以博客的形式将具体内容公之于众,接下来还将公布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证据。范德均称,他已辞掉了手机经销商的工作,全力投入到对长虹的投诉中,“我会对我公开的东西负责。”
据了解,按照正常的司法步骤,范德均必须等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等,才能申请法院立案,因此四川省证监局的最终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此案进程。昨天,证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受理长虹举报案,正按相关程序展开工作。
对于范德均的施压之举,长虹昨天并未作出新的回应。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表示,开博客、利用网络监督的前提条件是举报属实,不能夸大与虚构,否则会侵犯当事人的商业名誉权。